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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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1 14:44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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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号)的规定,我局对以下工程项目(见附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从2024年11月21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

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法受理施工单位申请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举报、投诉。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幢拱墅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电话:0571-********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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