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惠州市博罗县观音阁镇驻镇帮镇扶村路灯灯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惠州市博罗县观音阁镇驻镇帮镇扶村路灯灯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惠州市博罗县观音阁镇驻镇帮镇扶村路灯灯杆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 ||
采购单位 | 博罗县观音阁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惠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 17:1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惠州市上排大岭路28号毓秀轩二栋一层(惠州市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02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惠州市上排大岭路28号毓秀轩二栋一层(惠州市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5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 | ||
采购单位 | 博罗县观音阁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市博罗县观音阁镇塘新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先生 07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惠州市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惠州市上排大岭路28号毓秀轩二栋一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小姐 0752-*******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2024年惠州市博罗县观音阁镇驻镇帮镇扶村路灯灯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上排大岭路28号毓秀轩二栋一层(惠州市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B*******
项目名称:2024年惠州市博罗县观音阁镇驻镇帮镇扶村路灯灯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服务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 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提供声明函)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上排大岭路28号毓秀轩二栋一层(惠州市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上排大岭路28号毓秀轩二栋一层(惠州市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上排大岭路28号毓秀轩二栋一层(惠州市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单位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为一式两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罗县观音阁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观音阁镇塘新路1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上排大岭路28号毓秀轩二栋一层
联系方式:张小姐 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 0752-*******
标签: 路灯灯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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