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建设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晋宁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建设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编号 KMJN********73 招标项目名称 晋宁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 云南省晋宁第二中学 原公告标题 晋宁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晋宁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晋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以关于晋宁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发改经贸发【2016】106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省、市、县、镇各级投资且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 云南省晋宁第二中学 委托对本项目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晋宁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位于晋城镇象山脚底(象山书院原址),环滇铁路以东,晋城镇自来水厂以北地块。
2.3 总投资:约37763.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5393.43万元。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8888.1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8875.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12.3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7577.57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52455.52平方米,道路占地面积42091.92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20649.01平方米。
2.5 招标范围:①工程勘察部分: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并提交工程勘察报告;②工程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和后续服务等,提供完整的设计成果资料、报批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2.6工作周期:共计 70 日历天。其中,工程勘察 20 日历天,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并满足设计要求,方案设计优化调整及初步设计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内完成。可同步开展工作,各分部内容工作周期均不可超出以上时限要求。
2.7质量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4]16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标准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
2.8标段划分及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2013-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2015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完成的提供2012-2014年)。
3.4投标人近三年(2013-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一个(指总投资3亿元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主体工程设计)。
3.5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要求:①工程勘察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及岩土工程系列专业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②工程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建筑专业)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近三年(2013-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一个(指总投资3亿元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主体工程设计)。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7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具体按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件规定执行。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自行决定并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11-10 09:24 至 2016-11-15 09:24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12-12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晋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宁县昆阳大街94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晋宁第二中学
地 址:晋宁县晋城镇晋东路64号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 话:139*****647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13室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和工(136*****005)、牛工、杨工
电 话: 0871-********
传 真: 08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勘察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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