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关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一、决策事项名称及概要
1、决策事项名称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决策事项概要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拟在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配租现有随机摇号方式的基础上增加轮候方式,对于采取轮候方式的,按照该通知要求计算综合评分并由高至低确定配租对象和配租排序。该通知主要包括:轮候方式适用范围、轮候评分标准、轮候程序、工作要求等内容。
二、评估主体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联系人:刘屹斯 电话:022-******** 邮箱:szjwzfbzc@tj.gov.cn
三、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咨询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2-********-8089 邮箱:xyzjzxb2013@163.com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 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决策事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评估;
2、 研究有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决策事项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 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判定决策事项的初始风险等级;
4、 提出风险防范的措施建议,并判定采取措施后的决策事项风险等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决策事项对当地社会稳定带来的主要风险;
2、 决策事项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
3、 决策事项产生的安全因素和对自身利益的影响;
4、 决策事项对所在地生活方式等非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5、 对本决策事项的意见和诉求;
6、 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述单位或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2、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于2024年11月29日截止。
七、附件
1、《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 天津兴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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