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打击违法代办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公告

转发关于打击违法代办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公告

  近期,我市发现有人通过微信、抖音等平台发布代办公租房等虚假信息,从中收取“中介费”,骗取群众钱财。为避免群众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现公告如下: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的全部流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机构、个人在受理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业务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违法行为。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方媒体为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和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https://zjj.zhuhai.gov.cn/zjj/hygl/zfbz/index.html)。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房源等相关信息,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各区政府(管委会)官方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申办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市民可通过“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线上办理,也可前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咨询和办理,请市民按照政策规定的正常渠道和程序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避免上当受骗。

  三、严禁任何单位及承租人员转借、转租、转售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转让、出售等房地产经纪业务。

  四、如有市民向收费代办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机构或人员交纳了钱财,请受害群众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尽早挽回经济损失。

  珠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6-*******

  香洲区保障性住房咨询电话:0756-*******

  金湾区保障性住房咨询电话:0756-*******

  斗门区保障性住房咨询电话:0756-*******

  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咨询电话:0756-*******

  万山区保障性住房咨询电话:0756-*******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 租赁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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