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束光胶烘烤显影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公告
电子束光胶烘烤显影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0675-240JOC******)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电子束光胶烘烤显影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项目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供应商参与谈判。
2.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电子束光胶烘烤显影系统 1套
3.应答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基本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投标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
①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②或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有“复印件无效”字样的需提供原件备查,无需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
注:以上证明资料二选一。
(3)业绩要求:2021年至今光刻掩模版电子束光刻胶烘胶功能设备和显影功能设备销售业绩各不少于3台。
(备注:
①应答申请人须同时提供合同、技术协议,缺一不可;
②应答申请文件中所附合同复印件需能体现出合同签约时间、合同签约主体、合同标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③原件备查。)
(4)信誉要求:
①应答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申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官网查询截图。
②或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www.zxgk.gov.cn)官网查询截图。
注:
(a)以上证明资料二选一。
(b)如果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次投标将被否决。
(c)评委会现场查验不符的,本次投标将被否决。
(d)若投标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亦需提供上述平台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未被国家列入失信执行人或违法失信企业的承诺书(参见格式十一)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6)其他: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参见格式十一);
②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若材料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提供承诺书,参见格式十八)。
③设备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本质安全,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关于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相关要求(须提供承诺书,参见格式十八);
④所投设备名称、税率应当与最终开票明细的名称、税率保持一致(须提供承诺书,参见格式十八);
⑤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针对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特殊要求:
(1)所投货物的原产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承诺书(参见格式十九))。
(2)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
获取时间:截至2024年11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下载(本项目仅针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应答申请人,无须再购买本采购文件,申请人登录“江苏海外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https://www.joccon.cn,以下简称平台)直接下载本采购文件,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3*****131)
5.首次应答文件的递交(提交)
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13:30。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首次应答截止时间。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开标一厅
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纪检部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524号
联系人:卢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
联系人:赵明、王宇婷
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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