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竞争性谈判公告

?选聘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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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选聘 202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1.采购条件
竞争性谈判公告
1.1 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选聘 202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项目,项目业主为昆明交
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
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 号)文件精神,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人。
现特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计申报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期限不超过 10 年。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发行周期要求:在申报发行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取得无异议函并择机发行,首期发行
时间自取得注册无异议函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2.4 采购范围:为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承销服务,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组建人员充足、结构分工合理、综合素质高,有丰富的同类项目经验的专业公司债券发行团
队为本项目发行提供服务;
(2)根据市场情况,设计并提交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3)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发行工作计划,并对发行时间、发行期限、本息兑付安排以
及资金用途等内容提供合理化建议;
(4)协助采购人就采购人债券方案涉及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并与监管机构沟通;
(5)进行尽职调查,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出具相关文件;
(6)制作申请公司债券所需材料并协助采购人报送申请材料,并与监管机构进行持续沟通,根据
监管机构意见修改和完善申请材料;
(7)搜集市场信息供公司了解市场需求,组织承销工作;
(8)开展存续期内的管理工作;
(9)根据行业及类似项目惯例,需由主承销商负责完成的其他工作。
2.5 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2.6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结束为止或采购人终止本项目为止。
2.7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审批。
2.8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
(1)本次竞谈通过评审后按最后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前 5 名成交候选人。
(2)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作为本次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成交人。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谈判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须为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
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3.2 资质条件:谈判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具有中国证监会确认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
的金融机构;
3.3 企业业绩:谈判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须具有发行公司债券的承销能力及相关经
验,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作为主承销商至少成功发行过一只公司债券(提供加盖企业章的万得数据
库(wind)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
3.4 企业信誉:谈判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因公司债券、短
融、超短融或 PPN 等承销业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给予市场禁入或限制经营的情形。(提供加
盖公章的企业信誉承诺)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申请。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二家,除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对谈判申请
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注明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
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谈判申请人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
力。
(3)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为履行合同
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谈判申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
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
项目中投标。
(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件中“谈判申请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
所有成员);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注:联合体申请人应由牵头人参与投标,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中涉及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如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应由成员单位在相应资料上加盖公章,其余内容由牵头人统一进行盖章即可。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7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除外) ,上午 09:00 时-11:30 时,下午 14:00 时-17:00 时。
4.2 谈判申请人可选择“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的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需提供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含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的,可不
用提交)。
(2)现场获取:持以上资料“第(1)条”至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新兴路中
段霖岚国际 A 座 9 楼 913 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3)邮件获取:将以上资料“第(1)条”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工作人员邮箱(邮箱账号:
1052597442@qq.com)后,致电 18314130441 进行资料审核,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将在资料审核无误后向
谈判申请人发送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即视为谈判申请人文件获取成功。
注:①邮件名称:项目名称+谈判申请人单位全称
②邮件获取的谈判申请人须注明:授权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 600.00 元/份(现金支付或公对公(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网银方式
支付),售后不退。采购人不提供邮寄服务。
文件费公对公收款信息如下,需备注项目名称(简称):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白龙路支行
开户户名: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78030078801200001161
银行行号:310731000021
联系电话:0871-65179022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地点为: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
岚国际 A 座 9 楼 902 室)。
5.2 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5.3 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5.4 请各谈判申请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以备查验: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的,可
不用提交)。
5.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
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昆明交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盘龙路 25 号院
联 系 人:杜老师、文老师
联系电话: 15877948609、13668783878、0871-63202150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 A 座 9 楼 913 室
联 系 人:和可钦、程敏、王洋洋
电 话:13658848005、18314130441、0871-63114071

标签: 债券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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