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期间户外品牌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年期间户外品牌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4-2025年期间户外品牌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1 19:16:58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单一来源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4-2025年期间户外品牌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2024-2025年期间户外品牌广告投放项目(项目编号:08-16-04H-2024-D-E*****),采购人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2.需求规模:标段1:13.5万元(含税),标段2:5万元(含税),合计:18.5万元(含税)。
3.服务内容:
标段 | 服务内容 |
标段1 | 1.每天播放次数≥120次;2.根据我方所提供素材按照我方要求进行排播;3.提供成果检测报告;4.按照我方要求制作三条相关宣传视频。 |
标段2 | 1.每天播放次数≥120次;2.根据我方所提供素材按照我方要求进行排播;3.提供成果检测报告。 |
4.服务地点:
标段1:乌鲁木齐天山区光明路新华北路交汇处时代广场大屏;
标段2: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扬子江路交汇处新疆日报社大屏。
5.服务周期:拟定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12日期间。
6.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标段 | 邀请名单 |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标段1 | 新疆新希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3.5 |
标段2 | 乌鲁木齐大漠胡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5 |
三、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标段1:新华保险新疆分公司2024年-2025年期间户外品牌广告投放,乌鲁木齐天山区光明路新华北路交汇处时代广场大屏作为广告投放设备。依据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18〕9号)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以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24版)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标段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标段2:新华保险新疆分公司2024年-2025年期间户外品牌广告投放,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扬子江路交汇处新疆日报社大屏作为广告投放设备。依据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18〕9号)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以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24版)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标段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标段1、标段2均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金采网(http://www.cfcpn.com/)发布事前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制定)
五、公示期限
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路29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150*****520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丽君、李朝杰
电子邮件:*********@qq.com
标签: 期间户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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