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斤粮田间工程(生态高标准农田)试点建设第九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千亿斤粮田间工程(生态高标准农田)试点建设第九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兰西县千亿斤粮田间工程(生态高标准农田)试点建设项目 第九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GC-HLJSG16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西县千亿斤粮田间工程(生态高标准农田)试点建设项目经绥发改[2016]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西县千亿斤粮田间工程生态高标准农田试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红光乡义发村、兰西镇林盛村、康荣乡荣旺村.
2.2建设规模:建设高产稳产农田2.5万亩。
2.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
2.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6标段划分:总计一个标段
第九标段:农业信息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第九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通过年检的独立企业,企业需具有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推广,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与安装,计算机系统设计、集成及办公自动化的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
4.投标登记及获取文件
投标人可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78号御景商座217室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拟派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甲方有权在开标前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时间为2016年11月10 日至2016年11月16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经备案审查后发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西县千亿斤粮田间工程(生态高标准农田)试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兰西县兰西镇
联系人:王建波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日 期:2016年11 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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