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分行采购员工宿舍家具项目

乌鲁木齐市分行采购员工宿舍家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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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分行采购员工宿舍家具项目
(招标编号:BOC-39666-20242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分行采购员工宿舍家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批员工宿舍用公寓床、座椅和床垫,用于补充及更换老旧家具。供应商需
提供合理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并能按照项目分解节点并可跟踪实施;生产实施方案,确保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品生产和装配;品控管理方案,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安装
服务实施方案,确保按期交付使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分行采购员工宿舍家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乌鲁木齐市分行采购员工宿舍家具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及
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应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二)具有为我行提供的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信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惩戒对
象”需提供《信用报告》;(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3)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4)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
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6)核查
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等行为,通过招标方内部反
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被列入制裁名单内的不得参加此项目;
(四)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务用工、
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
款等行政处罚。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八)已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本单位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罚列入“禁入名单”内的供
应商不得参与。
(九)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
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
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
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十)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
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
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
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特别说明: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
证(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7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乌鲁木齐市分行采购员工宿舍家具项目
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xj_wlfhcw@bank-of-china.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 280 号中国银行 8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 280 号中国银行 8 楼会议室
七、其他
采购一批员工宿舍用公寓床、座椅和床垫,用于补充及更换老旧家具。供应商需提供合
理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并能按照项目分解节点并可跟踪实施;生产实施方案,确保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产品生产和装配;品控管理方案,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安装服务实
施方案,确保按期交付使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说明书。入围供应商数量:1 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 280 号联合办公大楼 6 楼
联 系 人:芮琼
电 话:0991-79852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 B 座 20 楼
联 系 人: 芮琼
电 话: 0991-798528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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