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演丰镇城镇管道燃气建设提升项目EPC邀请招标公告

海口市演丰镇城镇管道燃气建设提升项目EPC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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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演丰镇城镇管道燃气建设提升项目(EPC)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0-2442NG061423)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口市演丰镇城镇管道燃气建设提升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9880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三峡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美兰区演丰镇 下辖 13 个村委会 208 个自然村 天然气管线入户 主干线采用
PE630 管 暂估 50 公里,东寨港大道(江东大道-海文高速暂估 8 公里),X104 县道(东寨港大
道交叉口-演丰中学暂估 7 公里),海涛大道东寨港大道-桂林洋大道暂估 5.5 公里),桂林洋
大道(江东大道-海文高速暂估 11.6 公里),江东大道(东寨港大道-琼山大道暂估 17.9 公
里。)下辖 13 个村委会 PE400 管暂估 150 公里 ,支干线与主干线联通入村暂采用 PE160 管
暂估 300 公里,208 个自然村 支线采用 PE110 管 600 公里 村庄庭院入户 208 个自然村(大
概居住 10000 户)采用 PE 25 管 500 公里 新建燃气阀门井 1700 座 加压站 10 座 高速高铁穿
越顶管儿直径 1500MM.的水泥管两处 300 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口市演丰镇城镇管道燃气建设提升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口市演丰镇城镇管道燃气建设提升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及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的投标人,
均按否决投标处理。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情形;
(3)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
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
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
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
有在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或燃气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
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
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
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
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被邀请投标者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其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投标邀请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份,所有资料必须整理
成册,封面写有“某某项目招标投标报名资料”和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到海口市美兰
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16 楼 1617 室,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现场报名,电
话:0898-6596969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16 楼 1620 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16 楼 1620 室。
七、其他
1、项目名称:海口市演丰镇城镇管道燃气建设提升项目(EPC)
2、项目编号:0610-2442NG061423
3、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4、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江东新区
5、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①施工图设计,将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②项目施工过程中
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必要的技术把关、监测及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
的合同为准);(2)施工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货物设备采购及安装、全过程施工及管理,
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
提供的合同为准)。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投资金额:1598800000.00 元
8、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 日历天
9、质量要求: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
的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
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 年 12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或建设工程
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
(4)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海口蓝天路支行
银行账号: 8115801013100076320
11、履约担保的要求
(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2%。
(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3)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
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三峡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海甸岛和平大道 21 号世博大厦 22 楼
联 系 人:严福禄
电 话:180313633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16 楼 1617 室
联 系 人: 王辉
电 话: 0898-6596969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道燃气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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