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小型纯电动扫路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101000405006328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金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小型纯电动扫路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 104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金欣环境卫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投资约 104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小型纯电动扫路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小型纯电动扫路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相应产品制造生产能力的承诺书,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承诺书及制造商开具的销售授
权证明;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经营异常的
情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下述资料到上海市金山区龙翔路 1138 号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1)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盖公章,(2)相应产品制造生产能力的承诺书或代理商提供
制造商承诺书及制造商开具的销售授权证明原件,(3)“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
告,下载时间须在公告发布后)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核对)。通过资
料审核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整,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北京时间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
16:00)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如递交虚假的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
导致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金山区龙翔路 1138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翔路 1138 号
七、其他
1、招标项目内容:采购小型纯电动扫路车 4 辆;
2、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扫路车辆的采购(或生产)、调试、上牌后
交付并投入使用;
3、交货地点:上海市金山区;
4、招标项目编号:Z31010004050063280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金欣环境卫生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 11 号
联 系 人:李轶伦
电 话:136366923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金山区龙翔路 1138 号
联 系 人: 翁永军
电 话: 18116211323
电子邮件: 24786688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