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更新换代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ZS-2024-112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更新换代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1 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更新换代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更新换代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更新换代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以来(任一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
(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
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
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
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
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
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响应
文件》开启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
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
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中信大厦 6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中信大厦 603 室
七、其他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更新换代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S-2024-1121
2.项目名称: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更新换代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1 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万元) 包最高限价
(万元)
1 1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监控设备更新换代项目 31 31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技术参数详
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地点: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
8.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历天完成;
9.质量要求:合格;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
(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2022 年度以来(任一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
(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
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
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
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
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
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响应
文件》开启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
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
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
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每天上午 9:00—11:30,
下午 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河南智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中信大
厦 603 室)。
3.磋商文件的获取:现场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5.供应商获取时须携带以下以供审核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采购
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购买磋商文件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
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
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智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中
信大厦 603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智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中信大厦 603 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2-5102099
地址:安阳市迎春东街东段 946 号
招标代理:河南智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申女士
电 话:15537207506
地 址: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中信大厦 603 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阳市迎春东街东段 946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2-51020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中信大厦 603 室
联 系 人: 申女士
电 话: 1553720750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