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发展中心传统戏曲剧目抢救性保护项目(洛阳曲子)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HNZC-2024-2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发展中心传统戏曲剧目抢救性保护项目(洛阳曲子)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1 万元,招标人为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发展中
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传统戏曲剧目实施抢救性记录
和保存是其重要工作。曲剧(洛阳曲子)是河南省省级非遗项目,为记录和传承老艺术家的
经典瞬间,现需对其 3 个经典剧目、100 个经典唱段进行录制、数字化保护,作为国家级河
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字化建设资料留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发展中心传统戏曲剧目抢救性保护项目(洛阳曲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发展中心传统戏曲剧目抢救性保护项目(洛阳曲子))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将(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的扫描件
发送至 hnzc1010@163.com,经审核无异议后发送采购文件,内容必须清晰,资料不完整不
清晰的不予接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新伊大街与学院路交叉口西 300 米路南院内一楼开标室。逾期
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2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新伊大街与学院路交叉口西 300 米路南院内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河南中采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发展中心的委托,就河洛文化
生态保护发展中心传统戏曲剧目抢救性保护项目(洛阳曲子)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
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C-2024-22
2、项目名称: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发展中心传统戏曲剧目抢救性保护项目(洛阳曲子)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00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按照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传统戏曲剧目实施抢救性
记录和保存是其重要工作。曲剧(洛阳曲子)是河南省省级非遗项目,为记录和传承老艺术
家的经典瞬间,现需对其 3 个经典剧目、100 个经典唱段进行录制、数字化保护,作为国家
级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字化建设资料留存;
5.2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
5.3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5.4 项目地点:洛阳市;
5.5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每日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须将(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
hnzc1010@163.com,经审核无异议后发送采购文件,内容必须清晰,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
予接纳。
3.磋商文件 3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新伊大街与学院路交叉口西 300 米路南院内一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新伊大街与学院路交叉口西 300 米路南院内一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发展中心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 32 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518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中采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新伊大街与学院路交叉口西 300 米路南院内
联 系 人:翟先生
联系方式:0379-61115520
2024 年 11 月 2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发展中心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 32 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55186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采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新伊大街与学院路交叉口西 300 米路南院内
联 系 人: 翟先生
电 话: 0379-61115520
电子邮件: hnzc101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