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三门峡南车间道岔转辙机缺口监测整治采购公告
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三门峡南车间道岔转辙机缺口监测整治采购公告
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三门峡南车间转辙机缺口监测整治
招标文件
三门峡南车间转辙机缺口监测整治已具备实施条件。为保证项目造价合理、质量合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就有关招标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三门峡南车间转辙机缺口监测整治
2.招 标 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3.项目地点: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三门峡南车间
4.项目规模:
1)三门峡南站道岔1号、3号、5号、7号、9号、2号、4号、6号、8号、10号、12号转辙机缺口监测整治;
2) 渑池南站道岔1号、3号、5号、2号、4号、6号转辙机缺口监测整治;
3)灵宝西站道岔1号、3号、7号、9号、2号、4号、6号转辙机缺口监测整治。
5.招标范围:公开招标。
二、招标要求
1.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项目根据中标价一次性包干,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
本项目整治所用人工、材料、机具均由投标单位自备(如:工具、劳保用品等)。
(2)本项目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分包。一旦发现转包、分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整治机具、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
(4)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审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安全证书、近三年来承担的类似整治。
(5)报名后的投标人可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每个投标人只限一份。
(6)本次招标报价以单价报价为准,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明确每个监测点的单价,并根据整治数量预估总价。
2.报价依据:
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含税)。
3.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要求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整治时间由招标人按现场情况确定。完工日期:中标人递交完工验收报告,以通过完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日期。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每天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4.质量要求:
(1)维修质量按照《郑州局集团公司转辙机缺口视频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郑铁电〔2023〕142号)文件要求,结合《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转辙机缺口视频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
标准进行验收。
(2)维修质量验收必须经中标人自验自评后进行。质量验收标准如下:《高速铁路信号设备维护规则》(TG/XH 102—2015)要求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条款。
(3)中标人对按照约定自行组织采购的机具、材料质量负责,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全部材料必须有质保单或出厂检验合格证。设备、材料等按行业验收标准执行。
5.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项目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办理支付、结算。
整治单位需按照招标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其他要求:
1.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按投标承诺内容与招标人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好合同。中标后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的承诺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2.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保险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支付的一切保险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须知
1. 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投标单位必须是集团公司电务系统段管工程管理信息平台准入施工单位,需在国铁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历,信誉、安全、质量好的单位可报名参加。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证明材料。
3.投标函等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函等资料报送一式叁份,1本正本、2本副本。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5.招标开标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副本)、项目管理人员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加,需要委托他人代理时,须递交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6.各投标人提出的优惠费用,必须附上详细清单。未提供清单或清单内容虚假者,其优惠费用不予认可。
7.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8.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9.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0.投标书的交递及注意事项
(1)投标书在开标前交至招标人开标现场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电务维修技术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到开标现场的按弃标处理。
(2)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报价书与递交报价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评标办法
经评标后的合理最低价
五、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文件应按商务标、技术标分别编写。
2.商务标内容包含:
⑴投标函;
⑵综合说明书;
⑶投标报价汇总表、材料报价表;
⑷预算书、维修量计算单、材料分析表(加盖编制人员资格章);
⑸其他能提供的优惠条件。
3.技术标内容包含:
(1)整治组织设计、整治方案及技术措施(附项目经理、各工种负责人名单及相应的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数量);
(2)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措施和承诺。
六、对招标文件的认可
1.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投标不予受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资格证书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的;
(3)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印章的;
(4)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未经上级法人授权的;
(5)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中主要条款未响应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的。
3.无效标书由评标小组确定。同一项目出现不予受理的投标或废标且有效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将对该项目重新招标。在次招标时,将继续邀请投标有效的单位参加,取消不予受理的投标或废标单位对该项目的再次竞标资格。
七、评标
1.评标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审。
2.评标小组按评标办法对技术标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必须在同等技术标准、同等质量条件下进行。
3.商务标评审是对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八、中标通知书
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九、合同条款
1. 使用当前最新版本的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维修合同》示范文本。
十、招标日期安排
1. 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发布招标信息。
2. 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18时前,报名资格审查。
3. 2024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与陇海路交汇处向东350米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8#楼201房间。
4.2024年12月1日09时前,各投标人对不明确的问题及招标文件上的疑问可使用书面形式报招标人(执行单位),并调查图纸、参加招标文件答疑会。
5.2024年12月12日9时0分钟前,各投标人的标书密封送至河南省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与陇海路交汇处向东350米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8#楼201房间。
6.2024年12月12日09:00开标(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地点:河南省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与陇海路交汇处向东350米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8#楼201房间。
7.以上内容若有更改以书面通知为准。
十一、开标、评标、决标全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十二、本招标文件作为签订项目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5-1.项目招标评标办法
5-2.投标函
5-3.投标报价汇总表、主要材料报价表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2024年11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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