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吴家塘镇庄坛村友好公园

邵武市吴家塘镇庄坛村友好公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武市吴家塘镇庄坛村友好公园 已由邵武市吴家塘镇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自筹,招标人为邵武市吴家塘镇庄坛村民委员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代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吴家塘镇庄坛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47.5万元;招标控制价47485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邵武市吴家塘镇庄坛村友好公园施工图所有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标段划分: 无 ;
2.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第三季度)得分不得低于68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请于 2016年 11月 11 日至 2016年11月 15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邵武市嘉园名城1号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2%。(根据《南建筑〔2016〕10号》文规定)。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 年 11月 22日上午 09 时3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陆仟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现场以现金的方式提交,用信封密封装订,并注明所投标段的项目名称加盖公章 。
7.投标文件得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09时30分,地点为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邵武市嘉园名城1号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 年 11 月 22日上午 09 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邵武市嘉园名城1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pzbtb.gov.cn)上、 邵武市吴家塘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吴家塘镇庄坛村民委员会
地 址:邵武市吴家塘镇庄坛村
联系电话:138*****888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邵武市水北嘉园名城(实验小学分校旁)1号楼;
电话:139*****107
联系人:小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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