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二期光缆改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二期光缆改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二期)光缆改迁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在延安市宝塔区新城永利紫韵214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日14时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SC-2024-15
项目名称: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二期)光缆改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二期)光缆改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城市防洪工程施工 | 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二期)光缆改迁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 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二期)光缆改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1《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3.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证明材料);3.4.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5.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3.6.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3.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新城永利紫韵214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2、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三份(谢绝邮寄)发售时间(9:00-12:00,14:00-17:00)时止。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
地址:延安市
联系人:呼工
联系电话:152*****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宝塔区盛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新城永利紫韵214室
联系方式:183*****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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