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两家控股企业拟投、产业发展评估分析服务招标公告
对两家控股企业拟投、产业发展评估分析服务招标公告
各位投标人:
为提升宜宾市产业投资的科学性、产业布局及产业结构的合理性,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发展集团”)拟选聘咨询机构对下属两家控股企业的已投资项目进行实施效果评价形成后评价报告,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进行综合研判形成投资项目评估分析报告。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人信息
项目名称: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两家控股企业拟投项目、产业发展评估分析服务项目
招 标 人: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独幢商业6号
联 系 人:司女士
联系电话:0831-*******,157*****132
电子邮箱:yfzjtzb@163.com
二、招采方式
公开比选
三、项目概况
(一)标的信息
公司1:计划新建7个项目(新建固定资产)(总投资47亿元);已投资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建设固定资产)(20亿元)。
公司2:计划新建5个项目(新建固定资产)(总投资54亿元)。
(二)服务内容
需对公司1的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出具投资项目评估分析报告;对已投资项目进行实施效果评价,出具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对公司1与下属子公司赋能发展路径进行研究分析,出具研究分析报告。
需对公司2的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出具投资项目评估分析报告。
(三)服务要求
以上报告需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初稿,中标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终稿(经采购人验收确认合格的版本)。
四、评审办法
本次公开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将从服务方案、服务团队、项目业绩、报价得分、现场陈述、附加服务六个方面,按100分制进行综合评审。
具体评审办法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五、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相关执业资格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参选机构应遵守《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22〕632号)以及行业管理规定的“执业回避原则”,属于应回避情形的,不得作为中选单位。
六、招标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招标通过宜宾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公开发布信息,不少于3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组织开标。
(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2024年11月21日9:30时至2024年11月27日18:00时在宜宾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方可参与竞标,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三)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9:30时
(四)开标地点: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阳光半岛商业独幢6号106会议室)。
(五)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本项目竞标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4年11月29日9:30时之前,现场递交或邮寄到上述开标地点,逾时不再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本次开标竞标人可自行选择现场参会或远程参会(腾讯会议号:484 235 984)。
七、评审方法
评审小组评分后,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第一名。有2家以上(含2家)机构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按服务方案、服务团队、项目业绩、报价得分、现场陈述、附加服务得分排序,得分高者优先。
八、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为48.8万元,报价超过控制价的为废标。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往现场工作的差旅费、打印复印费等费用。
中选人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经验收合格,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一次性付款。
九、招标结果通知
评审小组评分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完成内部审签流程后发送中选通知书。未入围的机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十、保密责任
投标人应遵守诚信原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将资料、信息提供给无关第三方或公开扩散,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说明
(一)参加本次招标的服务机构自行承担参与招标的所有相关费用,宜发展集团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二)本项目由宜发展集团纪检监察部、审计部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全程参与本项目招标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标工作。
(三)未尽事宜,以宜发展集团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为准。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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