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消防软管站及消火栓年度协议采办 招标公告

海油工程消防软管站及消火栓年度协议采办 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工程消防软管站及消火栓年度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消防软管站及消火栓年度协议

1、投标时消防软管站喷枪及泡沫灭火剂应提供由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CCCF证书)或应急管理部海油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认可的第三方(CCS或DNV或BV或ABS)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

提供CCCF证书同时应提供配套的由国家认证机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证书或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材质信息并满足要求。

2、软管站的卷轴应配备齿轮或轴承,其材质应为 316SS或铜合金,软管站喷枪材质应为黄铜或青铜

3、消防软管站的软管应耐酸碱,抗油,抗紫外线,耐磨损,抗海水腐蚀,软管内胶层为EPDM(三元乙丙橡胶),外胶层为EPDM(三元乙丙橡胶),加强层为至少3层的纱线或合成纤维。

4、承诺中标后提供消防软管站的由应急管理部海油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认可的船级社颁发的产品检验证书。

5、投标时消防栓及消防栓喷枪应提供应急管理部海油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认可的第三方(CCS或DNV或BV或ABS)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

型式认可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证书或检验报告中应包含材质信息并满足要求。

6、投标时消防栓的消防水带应提供由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CCCF证书)。

应提供配套的由国家认证机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7、消防栓及消防栓喷枪的材质应为黄铜或青铜。

8、承诺中标后提供消防栓的由应急管理部海油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认可的船级社(CCS或DNV或BV或ABS)颁发的产品检验证书或入级船级社颁发的船用产品证书。

2024.12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所投货物(不包括消防栓)的制造商。本次接受所投货物(不包括消防栓)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不包括消防栓)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API Q1证书,认证范围应至少包含生产或制造,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国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则网站查询不适用。

(4)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或订单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及提供至少1台消防软管站及1台消火栓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扫描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含: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对应的结算发票(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需包含合同号或订单号或货物名称或买方卖方信息,且与合同或订单一致)或买方接收证明或调试验收证明。若业绩为订单,需提供对应的协议扫描件、订单扫描件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至少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火栓 软管 海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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