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六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六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某部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六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某部
行政区域 马尾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08:4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梦娇、李骏璧
项目联系电话 0591-********180*****210
采购单位 福州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马尾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宋先生/158*****65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梦娇、李骏璧/0591-********180*****210
附件:
附件1 项目报名表.docx
附件2 公告.docx

项目概况

福州某部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六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WHJFJ-05-F1009-5

项目名称:福州某部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六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 号

品 目 号

项目及品

种名称

计 量 单 位

采购 数量

最高单

价限价(车次/元)

小计(元 )

最高限价(元 )

预算金

额(元 )

服 务 要 求

服务 地点

服务期限

1

1-1

小车(5座小型车)

车次

412

230元

*****

*****

******

详 见 谈 判 文 件 第 六 章 采 购 项 目 商 务 和 技 术 要 求

福州市马尾区

本服务项目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租赁车辆交付时间为发包人指定时间;

1-2

越野车(5座普通越野车含SUV车型)

车次

220

380元

*****

*****

1-3

商务车(6座及以上座位小型普通客车)

车次

36

600元

*****

*****

合计:壹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元整(¥******元)

备注:

1.未满 36 小时折算使用车辆一天,未满 60 小时折算使用车辆两天,以此类推,该项目目前只是预估业务量,实际结算以实际使用车次为准;

2.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在报价时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贷记录的书面声明;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方式:(1)网上发送(2)线下发送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9.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3年、2022年、2021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二、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某部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        

联系方式:宋先生/158*****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联系方式: 黄梦娇、李骏璧/0591-********180*****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梦娇、李骏璧

电 话:  0591-********180*****2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