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制冷技术应用于服务区的研究及推广试点工程项目
辐射制冷技术应用于服务区的研究及推广试点工程项目
辐射制冷技术应用于服务区的研究及推广试点工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采购代理为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辐射制冷技术应用于服务区的研究及推广试点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GSZ-2024-339
3、项目概况:服务区经提升改造后,玻璃幕墙使用率增加,服务区整体面积增大,导致整体能耗激增,原在玻璃内侧加装遮阳帘及采用传统隔热棉均无法有效解决建筑空间受热严重的问题。
4、采购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号 | 采购内容 | 含税最高限价(元) |
一 | 项目所需的设计、采购、施工、数据采集、分析等。 |
5、建设地点:福建省。
6、合同期限:施工工期7天,数据采集监测周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要求服务的国内企业。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二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5)每个供应商应同时对1 个合同包进行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但允许最多只能成交1 个合同包。
(6)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4)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企业及其法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四、磋商保证金的递交
1、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磋商保证金应在2024年11月24日17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缴交至以下账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该保证金同时对本项目所有合同包提供保证。
磋商保证金缴交账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号:5919 0780 1810 902 4339
2、 磋商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0(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3、 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应从独立供应商所在地银行的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按照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前汇达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人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愿意参加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并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实名方式报名并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供应商应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汇款至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编号,供应商并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信息、汇款凭证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sean@163.com),采购代理以收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网络报名指定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4339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竞争性磋商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3、未报名或未按规定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采购活动时间地点
1.响应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
3.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供审查。
4、其他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内将纸质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包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成功报名的或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不予接受。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八、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www.fjgsgl.com)等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五号楼二层
联系人:卢先生
电 话:130*****525
采购代理: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78*****289
电子邮箱:fzgsglzbdl_se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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