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营口水务集团公司喷雾型聚合氯化铝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号:YKGX-16-10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范围:采购喷雾型聚合氯化铝300吨(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生产工艺:喷雾型。
3、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
4、 交货时间:按照采购方供货时间及数量要求分期分批次供货。
5、资金来源:自筹。
6、合同估算价:72万元。
7、质量要求:产品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GB/T5750-2006要求。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上述采购内容的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或经其授权的供应商;
2)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3)具有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所投产品卫生指标检验报告;
4)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
5) 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6) 近2年(2014-2015年)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72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喷雾型聚合氯化铝供货业绩合同。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营口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报价人未进入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营口政府采购网站(http://60.22.23.116)“首页”中公布的“营口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
生产厂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所投产品卫生指标检验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供货业绩(合同)1份(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除外),装订成册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手续;
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供货业绩(合同)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投标除外)及生产厂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所投产品卫生指标检验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证明原件,装订成册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手续;
于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1.4万元(人民币,电汇)。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营口跃进支行
账 号:0661 1601 0400 11450
收 款 人: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工作日16:00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14: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七、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营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
联 系 人:宗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联 系 人:张悦
联 系电 话:
****-*******传 真:
****-*******电 子信 箱:ykgx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