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0591破137号债权申报须知赵琼管理人
2024苏0591破137号债权申报须知赵琼管理人
公开时间:5小时前 | 公 开 人:赵琼管理人 | |
赵琼类个人破产程序一案
债权申报须知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根据赵琼的申请,于2024年11月14日作出(2024)苏 0591执个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赵琼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4)苏0591执个6号决定书,指定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负责人为杨友隽。
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位债权人应在2024年12月1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申报人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收费标准按照《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的案件受理费计收50%,具体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中若干问题解答》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
二、管理人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上发布受理赵琼类个人破产程序一案的公告,网址为:http://pccz.court.gov.cn。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应当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完成债权申报。
三、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日即2024年11月14日起停止计息,如果申报金额含利息部分,需要提供相关的依据和计算方法;若证据材料较多,可另附证据清单。
2.《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
3.《债权人信息确认书》;
4. 申报主体材料
申报人为单位的,提供已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申报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若无委托代理人,请提供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申报债权的证据材料
例如:各类合同、协议、采购单、订单等债权形成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发货单、收货单、对账单、银行流水、收据等原始履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裁定书等生效法律文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申报债权真实性、准确性的材料。
注:不得更改管理人提供债权《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以及《债权人信息确认书》的模板;如申报债权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经法院受理,则无论执行到财产与否,均应提交相应执行文书。
四、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的,申报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秩序,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并务必携带债权申报证据原件以便与管理人核对。管理人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选择邮寄的,则请邮寄至:苏州工业园区嘉瑞巷8号乐嘉大厦2820室,收件人:破产管理人,159*****374。
请在邮寄单注明“赵琼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确定时间核对证据原件。债权人未能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向管理人提供证据原件的,将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申报的债权管理人亦将不予认定。债权人未按要求申报债权的,管理人将不予登记。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年12月26日14时30分 召开,召开方式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赵琼管理人
2024年11月19日
管理人地址: | 苏州市工业园区乐嘉大厦2820室 |
收件人: | 赵琼管理人 |
联系电话: |
债权申报材料一:
赵琼类个人破产程序一案
债权申报表
编号(由管理人填写):
债权申报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债权申报代理人 | 联系电话 | ||||||
是否有连带债权人 | 连带债权人名称 | ||||||
是否有连带债务人 | 连带债务人名称 | ||||||
判决文书及执行案号 | |||||||
已分配金额及时间 | |||||||
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 优先受偿权类型及金额 | ||||||
债权发生时间 | 债权是否到期 | ||||||
债权性质 | □担保债权 □税款债权 □普通债权 | ||||||
债权种类 | □货款 □借款 □工程款 □租金 □求偿权 □将来求偿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 □请求权 □保证责任 □其他 | ||||||
债权申报明细 | 本金 | 债权申报总额: 元 | |||||
利息 | |||||||
违约金或赔偿金 | |||||||
诉讼费用 | |||||||
其他(注明名称) | |||||||
备注 | 申报多笔债权的,每笔债权填写一张申报表,并在《债权申报书》中按顺序说明各笔债权情况。若有计算表,请附上并将电子版发送给管理人。 | ||||||
债权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本次申报金额即为重整、和解申报金额 £ 同意 £ 不同意 |
债权申报材料二:
赵琼类个人破产程序一案
债权申报书
债权申报人:
申报债权: 元
申报的事实及理由:
(说明债权形成的经过。填写时请注意:①主张利息、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应提供计算方式及相关说明,否则有可能因为事实不清导致无法确认。(利息、违约金或者赔偿金计算至_____年___月__日)。②主张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应详细说明优先权类型、金额及对应的特定财产。 ③开票情况。)
备注:若有计算表,请将电子版发送给管理人。
债权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债权申报材料三:
赵琼类个人破产程序一案
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
本人/本单位已仔细阅读《债权申报须知》,在申报债权过程中,本人/本单位保证诚实守信,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据实申报债权:
1. 本人/本单位及其代理人向管理人申报的金额与实际债权金额相符,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与原件相符且真实、合法、有效;
2. 本人/本单位及其代理人向管理人作出的陈述均真实、完整;
3.本人/本单位申报的均为未获清偿的债权,不存在隐瞒受偿事实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替代债务人清偿债务的);
4.债权申报后,本人/本单位申报的债权若受偿(包括但不限于从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处获得清偿的),将在一周内主动书面告知管理人。
5.债权申报须知内容本人/本单位已全部知悉。
本人/本单位如申报不实或提供的证据系虚假伪造,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保证人(即债权申报人):
时间: 年 月 日
债权申报材料四:
赵琼类个人破产程序一案
申报人名称 | |
债权人银行信息(供财产分配用) |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
告知事项 | 1、为便于申报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申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各个破产程序,包括:破产清算、和解、重整,以及同期与破产事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3、破产期间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管理人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破产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自文书、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申报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
债权人送达地址及方式(如有代理人请填写代理人信息) |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移动电话): 微信号: 邮箱: 其他联系方式: |
申报人对自己送达地址的确认 | 本人/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上述信息均真实、准确,如变更上述信息,将及时书面通知管理人。因上述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管理人,本人/本单位保证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手果。 申报人签名、盖章或捺印: 时间: 20 年 月 日 |
是否同意电子送达 | £ 同意 £ 不同意 |
备 注 |
债权申报人信息确认书
1、申报人填写本表前,应当仔细阅读表中告知栏内管理人对申报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书面告知;申报人阅读有困难的,管理人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口头告知。
2、本表中申报人的送达地址应当由申报人自己或者申报人的代理人填写;申报人因文化水平限制不能书写,又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述后由管理人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并经申报人确认后签名或捺印。
3、联系人请一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债权申报材料五:
赵琼类个人破产程序一案
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债权申报人: | ||||
申报债权材料目录 | 份数 | 页数 | 原件或复印件 | |
1 | 债权申报须知 | |||
2 | 诚信申报债权保证书 | |||
3 | 债权申报人信息确认书 | |||
4 | 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 |||
5 | 债权申报证据清单 | |||
6 | 债权申报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 | |||
7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8 | 授权委托书 | |||
9 | 财产线索征集表 | |||
10 | 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和确认收费标准确认书 | |||
11 | 送达回证 | |||
提交人声明:本次提交的所有申报债权文件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变造、伪造等情形,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此清单一式两份,提交人和管理人各执一份。
提交人(签字) 管理人(盖章):
申报时间:
债权申报材料六:
赵琼类个人破产程序一案
债权申报证据清单
债权申报人名称: | ||||
文件名称 | 页数 | 原件/复印件 | ||
1 | □单位 |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 | ||
□个人 | □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 | |||
2 | ||||
3 | ||||
4 | ||||
5 | ||||
6 | ||||
债权申报人声明和保证:本人/本单位保证提交的上述文件均真实、有效。上述文件与原件相一致,不存在变造、伪造等情形,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债权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债权申报材料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20 年 月 日
请单独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债权申报材料八: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提示:应填写债权申报人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公民身份号码:
受委托人1: 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2: 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现委托上列代理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赵琼类个人破产清算程序。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参加整个破产程序),包括:
1.申报、变更、放弃债权,就申报事项回答管理人的询问,对债权审核结果提出异议或确认;
2.出具承诺和说明,签收管理人或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3.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就会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审核权、提出异议等权利;对其他需要表决事项进行表决的权利;
4.破产法赋予债权人的其他相关权利。
代理期限自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并处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授权!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时间: 20 年 月 日
代理人为律师的,需附上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代理人为个人的,需附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签章+电话)、代理人与申报人之间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或者代理人单位证明材料;
债权申报材料九:
赵琼类个人破产程序一案
财产线索征集表
线索提交人:
序号 | 财产名称 | 财产所在地 | 备注 (权属证明、财产联系人等信息) |
备注:请线索提交人随时将本表及财产线索证据向管理人提交,管理人将及时核实。 |
债权申报材料十:
赵琼类个人破产程序一案
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和确认收费标准
尊敬的债权人: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根据赵琼的申请,于2024年11月14日作出(2024)苏0591执个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赵琼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4)苏0591执个6号决定书,指定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负责人为杨友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赵琼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未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应当承担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而产生的费用。故此,为保障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同时考虑到尽量减轻逾期申报人的费用成本,经研究决定,管理人将参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纠纷案件收费标准的收取逾期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费用。收取逾期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费用的三分之一归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破产基金,三分之一归入赵琼破产财产范围,三分之一归入赵琼管理人所有。逾期申报人不按照本办法缴纳相关审查费用的,属于未依法申报债权的情形,管理人将不作为债权登记,逾期申报人也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告知。
赵琼管理人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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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和确认收费标准确认
债权人签名/盖章: 日期:
债权申报材料十一:
赵琼类个人破产程序一案
送达回证
案由 | 破产清算 | 案号 | (2024)苏 0508 破 44 号 |
送达文书 名称 | 《裁定书》、《决定书》、《债权申报通知书》及债权申报材料。 | ||
受送达人 | 年 月 日 | ||
代收人 及代收理由 | 年 月 日 | ||
备注 |
送达人:赵琼管理人
2024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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