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皖01破83号受理破产清算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申报材料

2024皖01破83号受理破产清算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申报材料

受理破产清算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申报材料
公开时间:4小时前 公 开 人:安徽长润支付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6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安徽长润支付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长润支付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皖01破申498号]。并于2024年11月11日指定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长润支付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皖01破83号]。

安徽长润支付商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12月23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297号万科金域国际裙楼4F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郑小雨;联系电话:184*****088)申报债权。如债权人的债权申报资料在安徽长润支付商务有限公司强制清算阶段已向清算组(管理人)提交的,且没有变更,无需再次提交。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徽长润支付商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安徽长润支付商务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12月24日下午15:00时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现管理人根据工作要求,将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债权申报进行公告,请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知悉并按要求主张权利和配合管理人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长润支付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债权申报材料-长润支付破产清算.pdf 下载
长润破产清算裁定书(2024)皖01破申498号.pdf 下载
长润破产清算指定管理人决定书(2024)皖01破83号.pdf 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管理人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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