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京01破513号关于公示职工债权的通知
2024京01破513号关于公示职工债权的通知
公开时间:4小时前 | 公 开 人: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 |
关于公示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通知
公司全体职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9日作出(2024)京01破申11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信数智)重整案,并于2024年10月14日依法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为医信数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负责重整期间各项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包括对是否具有职工身份、债权数额、债权性质等有异议),应当在管理人作出职工债权清单公示后十五日内申请管理人更正,并提出要求更正的具体请求和理由。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应当作出不予更正决定,并说明理由。异议职工不服该决定的,无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以债务人为被告直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债权。逾期不提起诉讼的,视为同意。”
经管理人调查,管理人对医信数智截止2024年9月29日的职工债权分两批进行公示,本次对第一批不涉及诉讼、仲裁的职工债权进行公示。第二批为涉及诉讼、仲裁尚未终结的职工债权,管理人将在进一步调查后在近期补充公示。
经调查,第一批不涉及诉讼、仲裁的职工债权总金额为98,200,189.75元,包括:
1.不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司欠付的职工债权,统计对象包括在职员工及离职员工,共涉及830人,金额合计为56,814,538.50元,统计项目包括固定工资(所属4月税后、6月剩余18.5%税后、7月税后、8月税前已扣社保公积金)、绩效(税前)、报销费用、出差补助费(已扣除出差期间预发餐补的税前数)。其中,工资不包括2024年9月的工资;绩效包括2022年与2023年度审批通过的年考绩效,不包含尚未考核的2024年度年考绩效;报销费用及出差补助费为截至2024年9月29日前经财务审批通过后已经入账的金额。具体金额为:欠付固定工资22,070,862.86元、绩效工资6,172,512.27元、报销费用18,019,292.44元、出差补助费10,287,370.93元、经济补偿金264,500元;
2.不涉及诉讼、仲裁的第三方垫付的职工债权金额合计为41,385,651.25元。
考虑到医信数智的实际情况,第一批职工债权的公示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具体如下:
1.线上公示
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进行职工债权公示。
2.线下公示
公示方式:在公司办公楼内设置公告板,将职工债权详情清单张贴在公告板上。
公示时间:每日9:00-18:00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
为充分维护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请各位职工对公示情况积极审阅监督,如有任何问题,可及时联系管理人,联系邮箱:bjyxglr@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职工债权异议
特此通知。
(以下无正文)
附件: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批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北京医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22日
标签: 职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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