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十四五”运输结构调整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潍坊市“十四五”运输结构调整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核心,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水路为主的格局。到2025 年,全市铁路货运量较2020 年明显增长,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稳步增长。取得省级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3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铁路运能提升行动
1.提高现有铁路运输能力。充分挖掘与利用既有铁路资源,
提升既有铁路综合利用效率,强化和完善货运铁路网络,提升路网运输能力。配合推进干线铁路建设及既有线路的扩能、电气化改造,大莱龙铁路扩能改造完成。完善铁路货运枢纽集疏运路网体系,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运输向铁路运输转移。(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提升综合运输效能。重点支持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 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新建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 150 万吨以上的项目要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确保铁路专用线与主体工程同步投运(市发改委负责)。未建成铁路专用线的,鼓励优先采用公铁联运、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以及封闭式皮带廊道等绿色方式运输。加大集装箱铁水联运、滚装运输、水水中转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的推广力度。(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进铁路设施建设。保障潍烟高铁如期建成通车,加快推进京沪高铁辅助通道津潍段、潍宿段及青岛西连接线建设,打造地区性高铁枢纽。推进滨海至潍坊西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列入相关铁路规划。鼓励支持企业自建铁路专用线项目。(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鼓励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口、
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企业等开展合作,构建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提供全程物流服务。积极推动建材、农副产品、轻工医药等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市发改委、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发展高铁快运物流。以打造全国性高铁快运基地为目标,
全力推动潍坊北站高铁物流园区建设,发展成为环渤海地区高铁物流中心。(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港口水运升级行动
6.发展渤海湾特色枢纽港。积极推进潍坊港中港区 5 万吨级航道建设,推进潍坊港西港区小清河出海航道疏浚,顺畅海河联运主通道。加快推动中港区5万吨级滚装、液化品、木片等泊位建设,完成液化品库区竣工验收,持续推进现有泊位、堆场、液化品库区升级改造,支持交通能源融合发展,推进港口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打造渤海湾特色枢纽港。(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渔局,山东港口集团潍坊港、国家电网潍坊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7.培育港口特色优势业务。优化矿石、石油焦、粮食、木材等散杂货源结构,促进结构升级。巩固大宗货物转水业务,主动深化与青岛港、日照港、烟台港合作,共建转水货物绿色通道,提升全程物流效率。培育壮大集装箱业务,加快省港口集团内部内、外贸支线和远洋喂给运输航线开发,开拓外贸集装箱航线,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力争突破80万标箱,发展成为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内贸集装箱运输枢纽港。(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渔局,山东港口集团潍坊港按职责分工负责)
8.建设海河联运体系。加快推进小清河复航工程,按期实现全线复航,同步开展小清河航运信息化系统建设。依托区位优势积极发展海河中转和海河直达运输,研究推进小清河内河港口至潍坊港中港区河海直达航线,全力将潍坊港打造成为小清河海河联运枢纽港。(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渔局,潍坊海事局,山东港口集团潍坊港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航空枢纽建设行动
9.加快潍坊机场迁建。积极推进潍坊机场迁建前期工作,尽快启动航站区、飞行区及配套区建设。推动与青岛胶东国际机场错位发展,打造客货同步发展、货运特色突出的环渤海地区航空物流分拨中心和货运枢纽。(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公路货运治理行动
10.强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
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重点加强港口、物流园区等重点源头单位货车出场装载情况检查,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行驶。严格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加大对大宗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公路治超网络,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完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加强科技治超,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检测,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治超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继续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巩固运输车辆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按照标准引导、疏堵结合、更新替代、循序渐进的原则强化执法监管,引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货运车辆清洁化。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
应用,对中短途货物运输优先采用新能源车辆,对城市货物运输主要采用新能源轻型物流车,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港口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车辆。大力推进老旧货运车辆淘汰更新,到 2025 年底前,全面完成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促进“互联网 + 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全面推进网络货运平台建设,推动网络货运健康有序发展。支持引导挂车共享租赁、甩挂运输、企业联盟、品牌连锁等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发展,整合分散经营的中小货运企业和个体运输业户,发展壮大现代物流运输骨干企业,扩大低成本高效率运输服务供给。(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多式联运提速行动
14.加快多式联运建设建设。着力加快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完善多式联运物流网络和运输服务配送系统。深入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在省统筹协调下有序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支持物流企业在运输装备研发使用、多式联运单证统一、数据信息交换共享等方面先行先试。鼓励开展集装箱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创建。大力发展集装箱联运,优化“公转铁”“公转水”联运模式,实现公铁联运、公水联运无缝衔接。(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发展新型先进运输方式。支持港口企业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减少碳排放,?建设“零碳港口”。支持发展小清河内河航运,鼓励港口企业优先保障海河直达船舶装卸、靠离泊,对通过小清河中转的货物减收装卸费,实行岸电使用奖补。鼓励企业建设油气管道基础设施。(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城乡高效配送行动
16.发展城市高效货运配送。统筹规划建设城市货运配送节
点网络,完善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和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引导和鼓励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创新,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分时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大对物流园区及货运枢纽建设、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智慧绿色物流服务平台建设等的支持力度。(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探索农村物流发展新机制,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整体服务水平,促进城乡物流一体化发展。按照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原则,加快建设一批物流功能突出、服务“三农”的网络节点。创新农村物流运作模式,充分利用农村客运站、邮政网络、农村超市、供销网络等节点提供农村物流服务,积极探索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模式。(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邮政局、市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实施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按照要求组织编制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出台配套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运输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大港口、铁路等项目用地用海支持力度,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做好重要通道、重大设施和重大项目的空间预控,优先安排用地用海指标。对急需开工的交通工程,属于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先行用地,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层面关于运输结构调整、多式联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多式联运枢纽场站及集疏运体系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研究探讨大型工矿企业、生产制造企业、物流企业“公转铁”“公转水”的配套鼓励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淘汰老旧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等方面政策措施。(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技术管理手段。加强科技研发和创新,强化重点领域科技研发和科研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服务支撑体系,加大对重大交通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及推广应用成效显著项目的支持力度,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统计体系,提高交通运输经济运行分析质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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