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弃土处置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某弃土处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某弃土处置工程(2024-JT01-G1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某弃土处置工程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工程代建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土方清运至场区外部并处置

2.2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2.3招标项目规模: 外运并处置土方约25.7万m³ 估算价: 1418.2 万元

2.4计划工期: 7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13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2 月 26 日。

2.5招标范围: 在场区西南侧新建临时通道和铁艺大门,清运场区内土方至场区外,达到指定的标高(详见附图),并按要求平整场地,清运土方包括但不限于渣土、杂草等地上一切附着物。

主要包括:①土方清运至场外并妥善处置;②由场区内出行至场外所产生的协调路政、交通、城管等部门的一切外部事项;③清运区域内的场地平整,交界处做放坡处理,建设临时排水沟;④协调开通场地西南角通向市政道路的施工出入口,拆除部分现状围墙和周界防护系统,新建铁艺大门;⑤施工出入口处新建2套模块化门卫室;⑥建设施工围挡,将土方清运区和办公区完全隔离,围挡周界设视频监控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⑦满足场区内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防尘、降噪、环卫等,土方清运后对平整的完成面覆盖盖土防护网约3.9万m2;⑧建设临时通行和出入道路;⑨恢复拆除或破坏的原有道路和周界防护系统。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级:达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并提供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备案。

3.2财务要求

未存在破产、资产冻结或被接管的情况,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盖章签署页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公章,以及两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该报告可以为投标人财务报表,也可以为投标人和其全部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近 5 年( 2019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 日期间),投标人有 1项合同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土石方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与竣工日期均应在规定时间之内。

3.4信誉要求

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没有受到军队及地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性处罚记录(在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各单位应核实拟派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有关信息,平台中显示的各项业绩均应有对应的竣工验收记录。如平台中未体现项目竣工验收时间,需在投标文件中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提供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③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截图;④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截图(所有截图均须加盖公章)。

注:所有截图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5 日内在上述平台网站查询为准。如网页不体现时间的,需将电脑系统时间(显示日期)一并截图体现。投标现场以采购服务机构或建设单位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3.5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项目经理1人,并至少配现场管理人员2人,安全员2人,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现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施工员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所有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投标文件中提供2024年4月至10月期间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领取文件前由公司账户转账,账户信息详询联系人。

请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海淀区(详询联系人)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转账凭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2 月 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1号院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签字确认。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 投标保证金28万元 (¥:******元),递交形式为 银行转账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7.2 投标保证金须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18: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收款账户名称等具体信息详询联系人。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和基本账户信息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汇款时须注明“北京某弃土处置工程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内外网)和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工程代建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86*****920/151*****912

招标代理机构: 无

采供服务机构:某采购服务站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一号院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177*****443

,北京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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