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摄“红荔学堂”微党课视频的询价公告
关于拍摄“红荔学堂”微党课视频的询价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擦亮东沙街道党建品牌,结合街道工作实际需要,东沙街道现以询价方式确定承接拍摄我街微党课视频制作服务项目的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拍摄东沙街道党校“红荔学堂”微党课视频项目。
(一)具体内容:结合东沙街道党建工作及业务工作实际,为东沙街道拍摄制作微党课视频共5条,每条视频时长约3分钟左右。
(二)项目限价:5条微视频最高限价人民币15万元内(包括且不限于人员劳务、道具制作、设备租赁、后期剪辑、版权、税费等实施本次项目所需的费用)),中标价格对5条微视频实行总包干。
(三)项目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后15天内按街道意见完成视频拍摄制作及修改等,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公告时间(五个工作日)
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东沙街道712党建办。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020-********。
(三)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递交投标标书等材料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
(三)报价方案;
(四)相关题材成片(可附视频二维码);
(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六)承诺书。
五、项目承接人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二)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具有丰富的拍摄经验。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章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四)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七、项目承接人的确定
(一)本次招标比选工作由街道评标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业绩、创新亮点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八、其他要求
(一)拍摄要求。视频要有高度、有创新、有亮点。
(二)承接人负责视频的撰稿、拍摄、剪辑、编制、录音等与制作相关的全面工作,并做好与街道的沟通协调,确保制片质量。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1日
标签: 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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