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区消防灭火器材更新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办公区消防灭火器材更新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办公区消防灭火器材更新项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机关目录外标准下采购事项相关管理规定,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将采购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SW-*********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办公区消防灭火器材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拟采购供应商:株洲得大工程有限公司
拟采购供应商的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迎宾大道2229号公租房2号栋1802号
采购需求:
包名称 | 品目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1 |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办公区消防灭火器材更新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批 | ¥******.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办公大楼3楼503办公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9号)。
方式:本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还)、供应商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购买(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办公大楼7楼712号会议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9号)。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办公大楼7楼712号会议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9号
联 系 人:张良臣
联系方式: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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