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第二十一批受理编号整改情况报告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第二十一批受理编号整改情况报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曲靖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关于开展2024年“生态为民”行动的通知》(曲生态办通〔2024〕2号)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第二十一批受理编号X3YN202*****0041反馈的“曲靖市马龙区盛昌路马龙佳明汽修汽配厂后的空地上堆有大量弃土,产生扬尘影响环境”问题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关于“曲靖市马龙区盛昌路马龙佳明汽修汽配厂后的空地上堆有大量弃土,产生扬尘影响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指出:经现场核实,举报内容涉及2个问题,2个属实,整体上属实。马龙区盛昌路马龙佳明汽修汽配厂后空地上堆放的大量弃土,为云南景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曲靖市马龙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龙西桥至南门大桥段临时堆存的待回填土,施工路段因场地受限,开挖土方临时借用通泉街道文河社区南门二组待建小区地块临时堆土,该公司计划待管道安装完成后,再将弃土运回施工段回填,现施工单位管道安装已完成90%,云南景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计划管道安装完成后把弃土运回原施工点回填。弃土未采取覆盖防扬尘措施,堆放弃土产生扬尘影响环境。为切实抓实该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马龙区迅速细化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督办领导、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层层压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责任,扎实有序推进整改落实。整改方案明确的2项整改措施分别为:一是责令云南景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时将弃土清运回填或规范处置;二是责令云南景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取抑尘网覆盖措施,在清运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整改时限为立行立改(2024年6月30日前),具体由马龙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作为责任单位、曲靖市马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进行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经查,问题属实。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2024年6月1日,区政府分管领导到现场安排整改工作。一是关于“曲靖市马龙区盛昌路马龙佳明汽修汽配厂后的空地上堆放大量弃土”问题整改情况:2024年5月31日,马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云南景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发《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云南景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弃土从马龙区通泉街道文河社区居民委员会南门二组待建小区地块全部运走回填或规范处置。2024年6月1日企业组织开始清运弃土回填,2024年6月4日临时堆放弃土已全部清运回填,临时堆放场地已恢复。二是关于“产生扬尘影响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对临时堆放弃土可能产生扬尘影响环境的隐患问题,责令云南景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日起,没有清运的时候采取抑尘网覆盖的措施,在清运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该公司自2024年6月1日起组织清运回填,清运过程中实施洒水降尘措施,有效防治扬尘,2024年6月4日临时堆放弃土已全部清运回填,临时堆放场地已恢复。
通过以上工作落实,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并全面完成整改。针对该举报问题具体整改完成情况及该问题有关情况按要求公开,公开内容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并在通泉街道文河社区盛昌路周边发放《环境问题群众满意度调查表》33份,收回33份,其中满意31份,基本满意2份,不满意0份,满意率93.9%。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曲靖市马龙区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垃圾管理,落实环境责任,按相关要求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工作。
特此报告。
曲靖市马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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