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江县公安局图侦设备(专业视频图像处理分析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江县公安局图侦设备(专业视频图像处理分析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江县公安局图侦设备(专业视频图像处理分析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
采购公告
福建省广电网络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江县公安局图侦设备(专业视频图像处理分析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人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GDWLZB2016-145CC
2.采购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连江县公安局图侦设备(专业视频图像处理分析系统及设备) |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 1项 |
3.报价人资格条件:
(1) 报价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2)报价人的工商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4.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报价的报价人请于2016年11月10日起至2016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按下述地址到福建省广电网络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报价人可以以汇款方式购买谈判文件,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GDWLZB2016-145CC及项目名称(其中项目名称可简写),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报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报价人办理后续谈判文件发送事宜。
5.首次报价文件应在2016年11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福州市华林路207号福建广电网络大楼4层福建省广电网络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6.谈判时间、地点:谈判于2016年11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广电网络招标有限公司进行。
7.评审办法:最低价评审法,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单位: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7号6楼 福建广电网络采购部 邮编:350003
联 系 人: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电网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7号福建广电网络大楼四层邮编:350003
电话:****-********、****-********、****-********、****-********
联 系 人:刘先生、辛女士、靳女士、陈先生
邮箱:********@qq.com、********@qq.com、********4@qq.com">********4@qq.com、********3@qq.com
购买谈判文件及缴交报价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福州分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广电网络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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