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与海口市丁村片区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项目大样村地块坟墓搬迁服务工作的公告
关于邀请参与海口市丁村片区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项目大样村地块坟墓搬迁服务工作的公告
为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协助海口市丁村片区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项目(大样村地块)尽早挂地。经美兰区政府同意,美兰区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拟接收来自该项目地块约1000座坟墓(暂估数量,以实际完成坟墓搬迁的数量为准)。
为确保坟墓搬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需向社会邀请参与海口市丁村片区城市更新安置房建设项目(大样村地块)坟墓搬迁服务工作,现对潜在意向人作出如下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6.近三年内(截止到2024年11月)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该事项的报价形式为单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起墓费、运输费、下葬费等,请符合上述要求的潜在意向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密封报价函(含具体单价包干金额、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信用报告、社保缴纳凭证、业绩清单及相关业绩证明文件等资料)的形式报到我司投资发展部。截止2024年11月26日下午17点30分停止报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坡路9号中贤小区A幢二楼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海口美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标签: 更新安置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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