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威宁县国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月3日至2月6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国营公司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4月9日,县委巡察组向国营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集中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差距

1.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三会一课”、董事会、职工大会等方式进行深入学习,于2024年5月14日,6月18日,6月25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并明确由公司分管领导根据二十大报告、国发〔2022〕2号和国函〔2022〕65号文件精神拟写出公司贯彻落实举措;二是利用“学习强国”APP进行学习;三是于2024年7月1日印发学习资料给各部室进行学习。

2.学习贯彻国发〔2022〕2号和国函〔2022〕65号文件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三会一课”、董事会、职工大会等方式进行深入学习,于2024年5月14日,6月18日,6月25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并明确由公司分管领导根据二十大报告、国发〔2022〕2号和国函〔2022〕65号文件精神拟写出公司贯彻落实举措;二是利用“学习强国”APP进行学习;三是于2024年7月1日印发学习资料给各部室进行学习。

3.不重视学习国企改革发展相关会议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三会一课”、董事会、职工大会等方式进行深入学习,于2024年5月14日,6月18日,6月25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并明确由公司分管领导根据二十大报告、国发〔2022〕2号和国函〔2022〕65号文件精神拟写出公司贯彻落实举措;二是利用“学习强国”APP进行学习;三是于2024年7月1日印发学习资料给各部室进行学习。

(二)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有短板

4.落实党建入章不到位。截至2024年1月,未规范完成“党建入章”,党建工作要点及党的二十大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未写入公司章程。

整改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3日修改公司章程,新增党建工作要点及党的二十大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并报送产投集团。

5.议事决策机制不完善。截至2023年12月未制定“一清单三规则”厘清支部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职责清单及议事规则。

整改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制定“三重一大”、“一清单三规则”制度并厘清支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职责清单及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支委会前置研究,始终坚持“先党内后提交”的原则;

6.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截至2024年1月,未建立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等相关制度。

整改情况: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建立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制度,但董事会未通过,修改后于2024年10月18日通过。

(三)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7.高质量发展培训工作缺失。截至2024年1月,针对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公司未对职工进行培训及宣传。

整改情况:公司2024年6月28日建立公司培训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对公司职工进行高质量发展培训。

(四)国有资产资金监管不到位

8.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不到位。如,截至2023年12月,国营建筑公司现有土地、房屋、商铺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均未录入资产管理台账。又如,2020 年1月至2023年5月购置电脑3台、打印机1台未录入固定资产台账,PKPM 软件1套未录入无形资产,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建立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并建立资产管理台账,截止2024年8月1日已将公司所有资产录入公司资产管理台账,并明确由公司分管领导并牵头负责,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资产管理。

9.资金支付审核把关不严。2021年以来支付党员活动室改造费、广告费等均缺少佐证材料便予以支付。

整改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中层会议,会议强调严格把关资金支付审核,杜绝缺少佐证材料便予以支付,负责将追究财务部分管领导及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10.慰问费支出不规范。2020年以来吊唁慰问职工及其家属4次费用,发放职工月饼费用等均未从工会账户列支。

整改情况:公司立行立改,慰问费支出、吊唁慰问职工及其家属费用于2024年4月9日后均从工会账户列支,并明确由公司工会主席苏永志同志牵头,财经委员沈倩同志具体负责。

(五)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11.2021年个别班子成员代公司采购全站仪一套,支付财务咨询等费用均未经会议研究决策、询价采购等程序便予以支付。又如,2023年6月受威宁县九三中学邀请参加篮球友谊赛,采购运动服、篮球等物资未经公司会议研究决策和相关询价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建立公司采购制度,由分管领导李强同志牵头物资管理部李力同志具体负责,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物资采购。

(六)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2.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如,2020年至2023 年均未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又如,国营建筑公司党支部长期未发展党员且党员老龄化严重。

整改情况:由支部书记代熙同志牵头,党务工作者负责具体工作,公司党支部2024年4月26日制定党建工作要点,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点开展党建工作,公司积极鼓励公司年轻职工向党组织靠拢,目前公司新增预备党员4名,积极分子3名。

13.组织阵地建设不规范。党组织活动场所未按“六有”标准进行建设,党员活动室内无书刊,党的宗旨、党的指导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等制度未制作上墙。

整改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已将公司党员活动室按照“六有”标准建设党员活动室。

14.不重视党组织全面发展。2023年发展了6名入党积极分子均为公司行政办公人员,对一线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没有纳入发展范畴,忽视发展产业工人、农民工中先进分子加入党组织。

整改情况:支部书记牵头制定党员发展规划,重视党员发展,目前已有一名预备党员是项目经理,两名积极分子是项目部工作人员;

15.党建资料保管不善。2022年国营建筑公司党支部按照县住建局党总支要求,将2005年至2022年支部会议记录本,2021至2022年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等资料报送县住建局检查,因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资料交接不到位,导致以上资料全部遗失。

整改情况:公司党支部于2024年5月28日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明确党建资料由支部书记牵头,党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管理党建资料。

(七)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不实

16.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在2023年3月23日国营建筑公司党支部召开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未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明确由支部书记牵头党务工作者具体负责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支部书记带头执行,务必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支部书记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不实已于2024年6月24日在党员大会上做过书面检讨。

17.查摆问题整改不到位。在2022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代表支委班子查摆的6个问题未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整改情况:明确整改责任人由支部书记牵头负责,针对2022年度支部书记代表支委班子查摆的6个问题及后期工作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于2024年9月26日已向全体党员汇报针对2022年度支部书记代表支委班子查摆的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

18.会风不实。如,2023年5月、6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图片雷同。又如,2023年4月21 日支委会议记录在6月2日支委会议记录之后。

整改情况:于2024年6月28日支部书记召开支委会,会议强调:后期支部召开的所有会议务必切实转变会风,确保每次会议有签到、有图片、有记录,会议记录时间符合逻辑,主题党日活动务必达到月月有主题,月月有方案。

19.党费核算收缴不规范。2021至2022年党费收取未按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规定,将部分党员活的部分(奖金)纳入党费核算。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费收取未按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规定收缴,2021年2022年涉及少缴党费党员四名同志已于2024年8月2日重新核算,共计少缴3014.4元并上缴产投集团党组织,由产投集团党组织代补缴。

(八)落实县纪委县监委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2.以整改措施代替问题整改。2023年5月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对国营建筑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反馈“公务用车无相关管理制度”的问题,国营建筑公司于2023年10月制定公车管理制度,但截至2024年2月5日仍未正式印发并实施。

整改情况: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县纪委县监委督查检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

23.纸面整改、应付式整改。2023年5月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对国营建筑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反馈“未履行车辆租赁手续”的问题,国营建筑公司2023年便与威宁县云尚交投有限责任公司提前签订了2024年至2025年的3次车辆租赁合同。

整改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建立公司公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制度对公司车辆进行管理,结合公司用车情况对公司车辆租赁协议进行据实调整。

威宁县国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


标签: 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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