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钟山公园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大钟山公园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大钟山公园项目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投资[2015]438号、7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期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贺州市大钟山公园二期2、项目编号: HZZJZB2016设字20号 3、工程总投资额:暂定7127.95万元4、工程概况及规模:本项目定位是以“生态、自然、体育、休闲”为宗旨,打造具有地标性的开放式市民休闲公园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旅游景区。大钟山公园的景观应分为建筑景观、节点景观和绿化植被景观,并且在植物配置上形成特色的植物园区,以达到四季不同,风景也不同。公园以原生植被为主,辅以适当的建筑单体设施。公园总用地面积863491.6㎡,包括广场与道路用地62500㎡,停车场用地15000㎡,建筑用地9659㎡及其他自然植被用地。公园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5000㎡,整体容积率不应大于0.02,建筑的层数应控制在5层以下。其中入口商业380㎡,层数2层;管理用房460㎡,层数2层;生态餐厅2060㎡,层数2层;文化吧890㎡,层数2层;禅宗养生270㎡,层数1层;钟山楼200㎡,层数3层;羽毛球馆200㎡,层数1层;运动会馆240㎡,层数2层;休闲吧100㎡,层数1层;回迁区住宅9330㎡,层数3层等。5、设计合同估算价:240万元6、项目地点:贺州市城区大钟山7、服务周期:(1)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在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成果文件;(2)方案设计: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成果文件后10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3)初步设计及概算:在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4)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在上级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5)设计后续服务周期:从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起直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8、招标范围:贺州大钟山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二期建筑及景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9、质量要求: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建筑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结构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共设备工程师和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电气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和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6)规划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规划师和规划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7)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含牵头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出;②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更换成员且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④招标文件另有注明外,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签署投标文件或投标材料。四、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 83-1 号正赢集团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2、报名方式: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③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以上提到的证件或资料均需提供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后留下存档;并要同时提供以上的原件备查(资质证书副本除外)。3、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其他费用),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2月2日15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2、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日15时00分3、开标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4、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七、监督部门及电话: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八、联系方式:招标人: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新宁社区灵峰街1号 邮 编:542899 联系人:曾 工 电 话:****-******* 代理机构:广西建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八步区广裕.帝景湾三座P15号 邮 编:542899 联系人:何 琴 电 话:****-******* 招标人:贺州市生态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西建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0日 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 的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 为本联合体的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主办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各自分别与业主结算。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成员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 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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