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源街道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底违法建设拆除和广告招牌拆除工程施工比选公告第二次

沙河源街道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底违法建设拆除和广告招牌拆除工程施工比选公告第二次

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办事处“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底违法建设拆除和广告招牌拆除工程”项目,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批准建设实施,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施工比选。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沙河源街道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底违法建设拆除

和广告招牌拆除工程

建设地址

沙河源街道辖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

拆除辖区内发包人委托拆除的违法建设、违规广告招牌等

最高限价(元)

总额 :14.5万元

综合单价总额:391.04元

项目

综合单价限价(单位:元)

计量单位

木结构拆除

30.65

平方米

钢筋混凝土结构拆除

147.01

平方米

砖砌体拆除

71.34

平方米

钢结构拆除

73.7

平方米

建渣弃置

68.34

立方米

工期天数

合同签订之日-2025年10月

比选方式

按投标综合单价总额最低中标。

如遇相同报价,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

建设资金

财政资金

其他

由双方合同约定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

3.其他要求:①具备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②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③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④现场工程量以签订施工合同约定为准;⑤比选申请人应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投标人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报名时间及领取资料

本比选公告在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比选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8日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0分截止(报名仅限工作日),报名资料PDF电子版发送到**********@qq.com邮箱。网上报名资料要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资质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待审核合格后发送施工方案或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到报名邮箱,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施工方案或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发包总价,再自愿参加比选。

四、比选时间及要求

1.比选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年11月 21日9时30分,在街道比选小组成员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沙河源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公开举行比选开标会议,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评选确定1个作为中选人。

2.比选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工作人员审核认可,方可参与街道比选。所有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需胶装成册装入同一袋中密封递交,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鲜章。

(1)比选申请函;

(2)承诺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其他);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复印件;

(6)提供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有效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B证;

(7)提供拟任本项目人员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单位税收证明材料;

(8)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9)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如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3.中选后 5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项目业主将重新确定中选人。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路718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沙河源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工程 拆除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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