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污水管网整治工程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江津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污水管网整治工程设计-招标/资审公告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兰家沱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行时间分别为2009年和2018年, 建设规模均为0.5万m3/ d,一二期污水处理总规模1万m3/ d,出水水质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 。本次为一、二期的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GB*****-2002)中一级A标准;改造江津区滨江新城片区、珞璜碑亭片区、双福新区、德感街道等5个污水泵站及514座污水提升井的部分设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水平)。更换高效节能工艺设备583套,在线监测设备2套,曝气系统6套,精准加药系统2套等。完成上述内容的方案到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工作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65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04.61万元
2.4 招标范围: 涉及该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后期技术服务(含所有现场指导、服务、设计变更的签字、盖章和验收工作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 招标人发出设计通知后中标人应在50日历天内提交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和专项设计(如有)的全部设计成果。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津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紫荆商务大厦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26号附4号27楼2号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赵雪松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5*****990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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