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3年度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灵寿县2023年度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QH-*******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水利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灵寿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胡鹏飞 031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704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倩 0311-********
采购预算金额:*******.20
采购用途 : 灵寿县2023年度山洪灾害调查评价#detail#
项目实施地点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算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11-2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11-29
时刻说明:00:00-12:00-12:00-23:5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6 14:00
开标时间:2024-12-16 14:00
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HBT文件)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远程在线参加开标。
供货时间:5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等有关电子文件制作工具、开评标业务指南,请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不需要关注项目,直接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4.投标人(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自动放弃投标。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6.特别说明:根据冀财采[2023]14号文关于印发《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媒体:
采购预算金额:*******.20
采购用途 :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6 14:00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供货时间:5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传真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QH-*******
项目名称: 灵寿县2023年度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0
最高限价: *******.20
采购需求: 灵寿县2023年度山洪灾害调查评价#detail#
合同履行期限: 5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算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 2024年11月29日, 00:00-12:00-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方式: 其它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HBT文件)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远程在线参加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6日14点00分
地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HBT文件)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远程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等有关电子文件制作工具、开评标业务指南,请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不需要关注项目,直接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网上发布后(含澄清及修改等全部内容)即视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程序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4.投标人(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26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自动放弃投标。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6.特别说明:根据冀财采[2023]14号文关于印发《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寿县水利局本级
地址: 灵寿县
联系方式: 胡鹏飞 0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奇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A座704
联系方式: 李倩 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倩
电 话: 0311-********
地点: 截止时间: 时间: 地点:
标签: 山洪灾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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