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市政环卫车辆招标公告
住建局市政环卫车辆招标公告
宁强县住建局市政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强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和宁强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下述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具有履约能力的投标供应商参加。
1、一标段:
采购人:宁强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地 址:宁强县羌州北路
联系人:谢文平 电话:180*****551
二标段:
采购人:宁强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宁强县羌州北路
联系人:邓建飞 电话:138*****602
2、招标组织机构: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强县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吕宗泽 胡文继 电话/传真:****-*******
3、3-1项目名称:宁强县住建局市政环卫车辆采购项目
3-2项目编号:NC[2016]-11号
3-3采购内容:
一标段:轻型自卸汽车、18米折高空作业车、电动三轮车自卸车。
二标段:八吨洗扫车、六吨压缩车、摆臂车、三轮高压冲洗车。
3-4项目预算:
一标段:59.8万元
二标段:122.8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供应商领取标书时资格要求:
5-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5-3、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时资质要求:
6-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6-2、代理商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制造商投标不需要提供);
6-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6-4、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招标文件发放:
日期:2016年11月10日-2016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三楼)
7、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11月30日上午08:30宁强县市政工程管理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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