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厦门华厦学院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厦门华厦学院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6年11月10日 19: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0日 19:41至2016年11月17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 15:00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厦门华厦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天马路2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华厦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华厦学院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华厦学院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W2016-SH0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天马路288号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飞行时间质谱-气溶胶化学组成检测仪,1台;七波段黑碳仪,1台。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10日 19:41至2016年11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采购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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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设备 环境监测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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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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