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广陈镇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组织社会化运行机构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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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广陈镇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组织社会化运行机构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广陈镇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组织社会化运行机构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JZFCG(P)-2024-68

项目名称:2025年广陈镇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组织社会化运行机构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5年广陈镇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组织社会化运行机构招标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7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曹港村5A级、民主村4A级、民主村(长征片区)3A级、前港村5A级、三红村4A级、高新村5A级、广陈社区4A级),2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前港村、高新村),1家居家养老服务驿站(前港村),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5年广陈镇村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组织社会化运行机构招标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6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三兴村3A级、龙兴村3A级、港中村5A级、泗泾村5A级、山塘村5A级、龙萌村5A级),2家居家养老服务驿站(龙兴村、港中村),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对投标人服务质量满意,经考核,考核结果综合评价为良好及以上的,可续签服务合同一年,最多可续签2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划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划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广陈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湖市广陈镇广中南路3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

传 真:0573-********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雯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朱潇

质疑联系方式:05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

******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组织社会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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