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4年度吴兴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个人部分的通知
关于拨付2024年度吴兴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个人部分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通知》(浙财预〔2023〕3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7号)、《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4年上级提前下达资金和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函》(湖自然资规函〔2024〕16号)等文件精神,我区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由33元/亩提标至36元/亩,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主体作用,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同时对生态公益林经营者给予一定补偿,有关乡镇根据新的补偿标准编制了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清册(个人部分)。2024年全区4个乡镇合计生态公益林(个人部分)面积为*****.42亩,涉及林业9422户,其中损失性补偿资金标准为31元/亩,合计损失性补偿资金(个人部分)*******.02元。现拨付2024年度吴兴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个人部分)*******.02元(详见附件)。并就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1.乡镇林业部分和财政部门要确保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公示7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全部补偿资金(个人部分)通过区财政局浙里基财智控应用平台直接发放至林业户银行卡上,发放工作在11月30号前完成。
2.发放后,及时通知林业户到银行查收。并密切跟踪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反馈。
附件:1.2024年度吴兴区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放汇总表(个人部分)
2.2024年度吴兴区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放清册(个人部分)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
2024年度吴兴区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发放汇总表
(个人部分)
单位:亩、元
单位 | 户数 | 补贴面积 | 补贴金额 |
埭溪镇 | 4488 | *****.93 | *******.83 |
妙西镇 | 3251 | *****.42 | ******.02 |
东林镇 | 1232 | 8956.02 | ******.62 |
道场乡 | 451 | 4500.05 | ******.55 |
合计 | 9422 | *****.42 | *******.02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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