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华容区金明大道兴华路-中咀路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鄂州市华容区金明大道兴华路-中咀路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QZFCGZX-CS-******-009
3、项目名称:鄂州市华容区金明大道(兴华路-中咀路)工程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5.******(万元)
6、最高限价:75.******(万元)
7、采购需求:
华容区金明大道(兴华路-中咀路)工程监理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zfcg.ezggzy.cn:*****/#/index
3、方式:
网上获取(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zfcg.ezggzy.cn:*****/#/index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鄂州市华容区体育路29号(城管局4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鄂州市华容区体育路29号(城管局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 号)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市中心支行 鄂州市财政局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 3.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 二、(2)本项目执行鄂州财采发【2024】199号《鄂州市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准入机制现行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机制。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提供格式统一的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且没有失信记录的,可不再要求其提供相关纳税证明、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等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城东客运站二楼
联系方式:186*****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鄂州市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体育路29号
联系方式: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欢
电话:027-********
标签: 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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