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24)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二、项目编号:GXZC2016-G1-3439-GYZB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电子胃肠镜系统 1套
2 胸腔镜系统 1套
3 电切镜 1套
4 膀胱镜 1条
5 经皮肾镜 1条
6 输尿管硬镜 1条
7 内镜清洗设备 1套
8 幽门螺旋杆菌测试仪 1台
9 气压弹道腔内碎石仪 1套
10 中央监护仪系统 1套
详细规格参数见采购需求六、采购预算价:人民币650万元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国内注册企业(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法人资格。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政策。九、招标文件的发售: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 15:00至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2.发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路66号金外滩大厦1002室。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售后不退。本项目不代办邮寄。另,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可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招标文件工本费。元,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小写:¥65000元)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01日上午9点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至:全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帐 号:7 7 1 9 0 0 1 3 6 4 1 0 8 8 6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01日上午9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路66号金外滩大厦902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将予以拒收。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01日上午9点30分在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路66号金外滩大厦902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十四、业务咨询:1.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欧李茜;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山路66号金外滩大厦1002室2.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联系人:何科,联系电话:****-*******地址:广西柳州市羊角山路8号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0日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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