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与保卫处电子道闸系统招标公告
后勤与保卫处电子道闸系统招标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邀标书
( 招标项目编号:******** 后勤与保卫处电子道闸系统)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泰州市政府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坐落在泰州市高教园区。因学院建设发展需要,后勤与保卫处需购置电子道闸系统,现以竞标方式确定供应商,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详细标的见附件(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智能出入口系统主要设备清单);
2.投标人必须实地勘查,以便更好的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并具备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2.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有一定的业绩、有较好的售后服务信誉;
3.具有多媒体、电子设备、电器安装和技术支持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供货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投标书内容
1.投标单位的简介、资质、代理资质、厂方授权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当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时提供,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按附件表格样式的报价表(含品牌、型号、产地及具体配置)(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5.售后服务和最快供货期等。
四、评标程序
1.学院成立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2.根据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及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确定中标单位;
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评标小组的决定给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免税进口设备除外)、国际国内运输及保险和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
2.邀标书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应在标书中单独列出报价;
3.国内供应的货物在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国外供应的货物采用美元报价,均以万元为单位标注。
4.参加竞标单位制作标书一式六份(正本一份);
5.邀标书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参与投标即视为对本邀标书全部要求的接受;
6.标书不符合本邀标书的要求,视为废标;
7.是否应标,完全自愿,邀标方不对依照规定的程序产生的结果进行解释;
8.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汇款的方式支付(注明:XXX公司-招标项目编号-包号-保证金)。收款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开户行:工行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991。汇款短信通知:135*****235;
(2)投标当日投标人需将银行转账或汇款收据带到投标现场进行验证。未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认定其投标无效;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照规定无息退还;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在本次投标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成交供应商有上述情形之一行为的,成交无效,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宣布第二中标顺序人中标。若成交供应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用户可从其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足部分,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时间、地点安排
1.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上午11时00分
2.投标书送达地点:南师大泰州学院图书馆909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亚敏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11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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