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第三次)
项目概况:
永吉县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吉县人民医院采购科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JXRMYY-24-0105
2.项目名称:永吉县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
3.采购方式:院内询价采购。
4.预计采购价:3万元。
5.采购需求:满足我院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相关服务。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吉县人民医院行政综合楼采购科。
3.方式:现场报名。
4.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吉县人民医院综合楼5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告及递交响应文件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吉县人民医院
地址:永吉县口前镇建设路149号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采购需求
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
5、取得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国家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消防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人员,不少于6人,(注册消防工程师与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人员需上交社保证明)
6、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设立技术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消防技术服务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对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进行技术审核。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7、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技术负责人、明确项目负责人,乙方应每月对甲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保检测,月检结束后应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由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交至甲方存档。
8、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后,应当制作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维护保养日期等信息的标识,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予以公示。
9、负责现有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含消防疏散指示标识及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的更换)。
10、如遇突发应急事件,维保人员需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一般隐患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有违约,扣除合同金额2%。
11、甲方需要更换维修消防设备及配件时,乙方将免费为其更换或维修,不得收取工时费用,如需乙方购买配件,配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甲方如发现购买配件高于市场价格,将从维保金中扣除差额费用)。
12、在维修保养中因乙方操作失误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13、甲方如有大型消防检查时,维保单位需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陪检。
永吉县人民医院消防科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