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食堂餐饮服务及办公区物业服务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食堂餐饮服务及办公区物业服务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食堂餐饮服务及办公区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食堂餐饮服务及办公区物业服务已由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运行期间,常住项目部的员工约80-120人左右。根据实际情况,项目部食堂餐饮服务需要场地作为餐厅(包括房屋及具备使用的必要装修,室内水电燃气改造以及制作食品、用餐需要的厨房设备、厨具、餐具、家具、空调等各类设施);拟选用专业的服务公司进行食堂餐饮服务(包括餐食制作及卫生保洁服务,以及负责燃气费的缴纳,水电费如实开发票按月报销),满足项目部人员(80至120人)日常用餐需要;办公区域物业服务包含满足日常办公所需的办公桌椅、会议桌、沙发、文件柜等办公家具,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配备,并负责日常维护及安拆。提供满足办公场所日常办公所需要的空调设备,负责安装及日常维护清洁。拟选用专业的服务公司进行办公区物业服务(包括办公区日常保洁,垃圾处理,化粪池清理,配备门卫保安人员,进行日常的安保工作及院内卫生等)达到整洁的办公环境。满足项目部人员餐饮服务的场地要求在办公区域附近即项目所在地及员工住宿1km内: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
员工宿舍所在地:钦州市中马产业园幸福小镇公寓。
现该工程总承包合同已签订,已经具备各项招标条件。
2.2 招标范围:
2.2.1 办公区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需要提供办公桌椅、会议桌、沙发、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办公设施数套,空调数台,满足项目部人员(80至120人)日常办公需要。配备办公室保洁,门卫)。
2.2.2.食堂餐饮服务
2.2.2.1 提供食堂承包服务(含食堂餐饮服务用地作为餐厅(包括制作食品、用餐需要的厨房设备、厨具、餐具、空调等各类设施,装修条件满足要求),满足项目部人员(80至120人)日常用餐需要:拟提供餐厅面积:约400至500m2。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保证招标人的项目部人员的日常三餐,用餐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2.2.2 负责食堂日常卫生打扫以及垃圾清运、卫生排污等。
2.2.2.3 服务承包商应达到的服务标准
(1)承包方负责食堂的独立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安排、主副食品、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日常杂品耗材的使用及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
(2)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要建立有据可查的食品制作等制度,接受发包方监督检查。
(3)承包方应建立并落实严格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每年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新来员工必须体检,做到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就餐环境整洁。
(4)承包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就餐时间按时开餐;保证就餐员工的就餐标准;单独加开回族灶;每周五公布下周菜谱(本周内不能重样),不得上隔夜菜。
(5)承包方负责厨房餐厅设备设施以及配备的电视、电脑、音响等设施的使用及定期维护保管,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承包方需照价赔偿。
(6)承包方要建立水、电、气使用管理规定,定期进行维护,若发生人为损坏或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修改的承包方需照价赔偿。
(7)承包方要教育工作人员微笑服务、礼貌服务、周到服务。
(8)承包方接到发包方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后,必须派食堂经理参加会议,负责解答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9)承包方要遵守国家、地方和发包方的消防安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食堂的消防安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执行发包方提出的要求,确保不发生火灾、爆炸和治安案件等事故。
(10)承包方应建立相应的考勤制度,真实记录服务期限,考勤由发包方进行监督检查并签字确认。
(11)承包方要满足昆仑工程公司QHSE协议要求。
2.3 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4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个标段:
R否
2.5最高投标限价:260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资格的经营实体。
3.2投标人应保证租用的的房屋和办公家具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投标人均在承租前办妥。承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报价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报价人负责赔偿。
3.3投标人应当保证对该承租的房屋设施和办公家具拥有所有权或者转租权,保证房屋设施能够正常满足招标人的使用需要。
3.4投标人应保证承租的房屋基本生活设施的畅通,如有问题应及时给予修复。
3.5投标人应保证租赁期间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检查、修缮。
3.6对于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宣布投标人不合格。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近三年(2020~2022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15:30至2024年11月27日23:59,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凡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 证书(U-key)。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4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交易平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5时3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 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3.1 昆仑银行托管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不锁定将无法提交投标保证金,锁定方法请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投标人手册查询。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开户行行号:313*****0019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号:269*****17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 中心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冯凯 | 联系人:张远 |
电话:0411-******** | 电话:010*****332 |
电子邮件:zhang.yuan@cnpc.com.cn |
2024年1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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