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供水特许经营中期评估项目
扬州市区供水特许经营中期评估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总价报价
谈判/评审时间:2024-11-29 09:3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开标室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11-29 09:29:00
发布时间:2024-11-22 15:39:42
采购编号:JSYZC******Z202*****623
采购单位:扬州市给排水和燃气热力管理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评审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1谈判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1.5、1.6、1.7项中证明材料等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受供应商任命的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证书及投标人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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