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长江公路大桥改扩建工程经营性公路项目投资人项目名称HSDQTZ-1标段/包名称招标公告
黄石长江公路大桥改扩建工程经营性公路项目投资人项目名称HSDQTZ-1标段/包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石长江公路大桥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项目库和《黄石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省人民政府已同意本项目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黄石市人民政府授权黄石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本项目招标人为黄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投资人的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黄冈市
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现有黄石长江大桥收费站西侧,向东穿过黄石收费站后沿老桥依次跨越黄石大道、长江、大堤路后顺接省道S201,止于黄冈市浠水县桥头六车道与八车道渐变段终点处。路线全长约3.725km。原黄石长江大桥为5跨一联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桥跨布置为162.5+3×245+162.5=1060m,双向4车道,路基宽度20m。为满足通航要求,解除大桥安全隐患,适应交通量发展需求,对大桥实施改扩建工程。改扩建方案为对主桥上部结构进行拆除重建,下部结构拆除3#、4#桥墩,原位改造利用1#、2#、5#、6#桥墩,新建1处主墩,3#、4#墩墩身、承台和桩基拆除至满足防洪和航道要求的标高。引桥现浇箱梁、预制T梁拆除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基础根据检测评估情况予以加固利用或拆除新建。改建后共设置特大桥2.58km/1座,中桥32m/1座,收费站1处,超限检测站1处。按设计速度80km/小时、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34.5m标准建设。(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根据检测评估情况,黄石长江大桥目前为4类危桥,且涉及深水施工,拆除及新建过程安全风险较高。同时,大桥位于长江弯曲河道,通航条件复杂,桥位航运繁忙,中标人应根据现场建设条件,制定详细桥梁拆除方案、航道安全通航方案、环保应急方案,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确保本项目改扩建期间的桥梁结构安全及通航安全,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及通航保通方案。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1亿元,计划建设总工期14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31日。
其他:黄石长江公路大桥于1992年开工建设,1995年建成通车,省政府批准收费期限为30年,已运营近29年,现由黄石长江公路大桥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建设,中标人应与原经营单位友好协商改扩建相关事宜。
2.2招标范围及经营模式:
(1)本次招标范围为选择黄石长江公路大桥改扩建工程经营性公路项目的投资人,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HSDQTZ-1标段。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如投资人不组建项目公司,则招标文件中与项目公司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均由投资人自行承担。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经营性公路协议》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经营性公路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经营模式
本项目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项目回报机制为完全使用者付费。
①投标人中标后,黄石市交通运输局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及《经营性公路协议》的约定授予中标人(或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项目经营权,包括投资权、建设权、运营收费权和养护维修权。
②中标人(或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核准、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管理、运营收费、养护维修、债务偿还和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经营性公路协议》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照《经营性公路协议》的约定将项目(含土地使用权)、项目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③中标人(或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将主要通过运营期(含收费期)的使用者付费(包括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其他经营收入)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黄石市人民政府不向中标人(或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承诺固定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不承诺基本交通量或基本通行费收入等任何兜底性保障。项目通车后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同期国家和湖北省政策规定执行。
④本项目经营期分为准备期、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三个阶段,其中:
准备期:1年(自项目核准之日起至项目开工日止);
建设期:1440日历天(以项目批复文件为准),自项目开工日起(以本项目签发施工许可)至交工日止;
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本项目的收费运营期按30年计,实际收费期限以本项目投资人中标的收费年限,并经省人民政府最终批复的为准。在经营期内,如届时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经营期限。
⑤项目资本金总额不少于估算总投资额的20%(以主管部门核准的比例为准)。项目资本金由中标的投资人负责筹措,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资本金必须为中标的投资人的自有资金,不得存在以“明股实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和以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方式违规出资或出资不实的问题。首批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比例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并在《投资协议》签订后30日内到位,剩余项目资本金可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到位。
2.3其他:实际工期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b、本项目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招标文件应明确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其他等项目招标投标,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廉政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一般应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2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bidcloud.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黄石市洋浦南路2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714-*******
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B
联系人:薛飞、袁军、邓鋆、张晋红、杨昌盛、鞠桔
电话:027-********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11月22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 | 法人资格要求 |
HSDQTZ-1 |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状况要求 |
HSDQTZ-1 | 1、投标人2023年末总资产不低于31亿元人民币,202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40%,即12.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 2、投标人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
2、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单位或中介机构出具的签字盖章齐全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应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要求。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标段 | 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
HSDQTZ-1 | 投标人具有不低于人民币31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
注:1、投融资能力以提供的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额度、银行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及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的合计金额为准,须提供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银行授信额度金额证明材料的有效期须覆盖投标有效期;
2、同一家银行出具的银行授信额度和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不同时累计,仅按两者中金额高的计算;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格审查材料“投融资能力”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格审查材料“投融资能力”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商业信誉要求 |
HSDQTZ-1 |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人民法院以及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判决、裁定、决定等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HSDQTZ-1 | 投标人具备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视为满足: 1、投标人近十年内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的收费公路投资人业绩或收费公路特大桥投资人业绩。 2、投标人近十年内具有1个收费公路运营管理业绩或收费公路特大桥运营管理业绩。 |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十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资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政府方(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与投标人签订的收费公路或收费公路特大桥《投资协议》或《特许权协议》等,或政府方(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与投标人为投资该收费公路或收费公路特大桥项目依法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权协议》等。
运营管理业绩须提供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关于项目运营管理或收费的相关证明文件(收费相关证明文件指:收费单据、车辆通行费收费公示文件等)。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近十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十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近十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投融资能力(含资金筹措方案、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 )、 投标人其他声明及承诺、投资成本控制承诺函、公开招标承诺函、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承诺函、关于通航安全及长江两岸保通承诺函、环保应急承诺函、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技术文件、财务会计报表。 |
5 | 投标报价(收费期) |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收费期),且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7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8 | 法人资格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9 | 财务状况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23年末总资产不低于31亿元人民币,202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40%,即12.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 (2)投标人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 2、投标人应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审计单位或中介机构出具的签字盖章齐全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若投标人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应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要求。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10 | 投融资能力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具有不低于人民币31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注:1、投融资能力以提供的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额度、银行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及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的合计金额为准,须提供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材料的有效期须覆盖投标有效期; 2、同一家银行出具的银行授信额度和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不同时累计,仅按两者中金额高的计算;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格审查材料“投融资能力”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格审查材料“投融资能力”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
11 | 商业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人民法院以及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判决、裁定、决定等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12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情形,则属于重大偏差(投标人具备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视为满足,则不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的收费公路投资人业绩或收费公路特大桥投资人业绩。 (2)投标人具有1个收费公路运营管理业绩或收费公路特大桥运营管理业绩。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十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资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政府方(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与投标人签订的收费公路或收费公路特大桥《投资协议》或《特许权协议》等,或政府方(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与投标人为投资该收费公路或收费公路特大桥项目依法组建的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权协议》等。 运营管理业绩须提供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关于项目运营管理或收费的相关证明文件(收费相关证明文件指:收费单据、车辆通行费收费公示文件等)。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近十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十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
13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8)财产被接管或全部被冻结的。 |
14 | 利益冲突 |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15 | 收费期 |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收费期或填报的收费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6 | 建设期 |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建设期或填报的建设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7 | 资金来源 |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资金来源或资金来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8 |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的规定。 |
19 |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的规定。 |
20 | 运营养护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运营养护目标或填报的运营养护目标低于“按《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2018)或国家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新标准,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保持不低于90,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保持不低于92,路基技术状况指数SCI、桥隧构造物技术状况指数BCI、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指数TCI均保持不低于80、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不低于90”的规定。 |
21 | 服务质量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服务质量目标或填报的服务质量目标低于“满足国家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新标准,满足规范或标准中关于收费站服务、养护服务、出行信息服务、清障救援服务等相关要求”的规定。 |
22 | 养护工程质量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养护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养护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0%”的规定。 |
23 | 安全生产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生产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生产目标低于“杜绝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规定。 |
24 | 项目资本金 | 投标人承诺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包括总额、首期到位资本金以及资本金全部到位时间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5 | 资金筹集方案 | 无资金筹集方案 |
26 | 投资成本控制 | 本项目投资成本控制承诺函中承诺的,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土建工程施工承包单位的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合同范围内工程施工内容对应的批复概算费用的97%。 |
27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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