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植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绿植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以及《福建技师学院采购实施细则》(闽技院办〔2023〕18号)的要求,经研究拟采用网上公开询价的方式,组织进行福建技师学院电子信息产业学院绿植租赁项目询价。现诚邀具有相应资质及实力的公司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
福建技师学院电子信息产业学院绿植租赁项目。
(二)项目内容
校园绿植租赁(清单详见附件)。
(三)质量与服务要求
1.租赁植物应在保持正常的生长状况的原则下保证植物长势良好、植株茁壮、无枯枝干叶、无病虫害、植物面层具有光泽、叶片无尘土。
2.每周至少1次对所供绿植进行养护,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等,固定摆放的植物应根据其生长需求按时补充养份。
3.绿植套筒应根据项目要求统一定制,并保证托盘统一、干净。
4.根据不同季节和绿植情况及时更换,保证所供绿植美观、新鲜。
5.每学期学院重大活动和开学前必须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摆放绿植。
6.租赁服务期:1年。
(四)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年(低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二、竞价人资质要求
(一)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相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花卉、苗木、盆景租赁、园林绿化养护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未达到资质要求的,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三、竞价应提供的材料
(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三)竞价文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所有材料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需以一张完整的A4纸作为封条,A4纸上写明响应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响应日期等,封住所有可开口处(包括但不限于上开口及下开口),并于响应公司名称及封条边缘处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需将所租赁的绿植摆放到指定位置。
(二)竞价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15时止。
(三)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3号福建技师学院电子信息产业学院。
(四)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158*****044
监 督:0591-********
福建技师学院电子信息产业学院
2024年11月22日
标签: 绿植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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