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房工程招标公告

传染病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YJJY2005-S032
1、延吉市医院传染病房工程 ,已由延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延吉市医院传染病房工程为新建项目,建筑面积812平方米,砖混结构,三层,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气,一个标段,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地方配套资金;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延吉市医院内;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5年 09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5年11月10日,工期 7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延吉市建宇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即日每天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3时 30 分至 16 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施工企业还需持有延边州建设局核准的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并图纸无损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5 年 08 月 29日 9时整,提交到延吉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延吉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 延吉市医院
办公地址:延吉市友谊路519号
邮政编码: 133000
联系电话: ****-*******
联 系 人:金华
招标代理机构:延吉市建宇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9号
邮政编码: 133001
联系电话 ****-*******
传  真:****-*******
联 系 人:郑哲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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